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无法扶着东西,只能以两个人的连接点为支撑。
秋亦寒不听她求饶,吻了吻滑嫩的肩膀,放肆地大动起来。
“哈……啊……”
叶落茗忍着不敢出声,秋明悠也住在二楼,她怎么都不敢露出一点破绽。
过度的忍耐没有让身后可恶的死男人放过,一次一次将她逼得忍不住惊喘,最后连眼角都湿润起来。
水晶吊灯发出淡淡的光,被秋亦寒反复折腾的身体几乎要受不了,微微眯着眼,连光线都变得支离破碎……
身体像海浪中的小舟,沉浮不定,意识昏厥……
等秋亦寒终于满足了放过她的时候,软绵绵的身体直接蜷缩在床上,迷迷糊糊的发出像某种小动物一样的低喘。
秋亦寒低头亲了亲她湿润的眼角,起身拿了温热的毛巾给她擦拭干爽。
等他回来的时候,叶落茗迷迷糊糊的,下意识往他身边凑。
秋亦寒一笑,将枕头竖起来,坐靠在床头,把她拱来拱去的小脑袋拨到自己腰上,看着她无意识地蹭了蹭,然后彻底睡着了。
原本就笑着的薄唇更是上扬几分,一手拿起床头柜子上的文件慢慢的看,一手轻轻拍着让她睡得更舒服。
叶落茗累得连手指都不想抬,秋亦寒的床太舒服了,她本来只是想休息一下……谁知道就这么迷糊着睡着了。
等她醒的时候,卧室里空荡荡的,两层厚窗帘遮住了光,叶落茗动了动,顿时蹙眉。
酸,疼,胀……
完全不知道为什么才下班就被秋亦寒抓回来,话都没说一句就被抗进卧室,这样又那样的……
叶落茗掀开被子看了看,身上居然套着睡衣……粉嫩嫩的颜色,袖口领边是一层层绒绒蕾丝,摸了摸料子,又薄又软又舒服。
一定很贵吧……
叶落茗暗暗的咋舌——她就不会想想,秋亦寒一个大男人给她买女士的睡衣,秋总裁站在内衣店里,修长的手指一件一件的挑,这本身就是一件很浪(惊)漫(悚)的事情。
不过叶落茗这个人,浑身的浪漫细胞死的比较早。
相对于感动秋亦寒的细心体贴,她更在乎这衣服肯定很特喵的贵啊!
拉开窗帘,夕阳昏黄的光芒不刺眼,却提醒了她,已经睡了这么久吗……
揉了揉酸疼的腰,秋亦寒这个混蛋,已经让他轻一点了,居然还这么用力……嘶,好酸……
平时都是揍人,让别人呲牙咧嘴的叶大警官双手按着腰,打算找找自己的衣服,然后再到床上躺一会。
找了找,地毯上凳子上床上都没有自己的衣服。
……奇怪了,她记得警服和衬衫都是被秋亦寒撕开了扣子随手丢的,怎么不见了。
本来接着秋明悠回家,秋亦寒让秋明悠回自己房间做功课,就直接把她抗进卧室……这倒没什么,可等会要是找不到自己的衣服,就穿着睡衣下去,那不就等于告诉秋明悠怎么回事了吗。
正常女人会穿着睡衣从他爹地的房间出去吗?
叶落茗焦急的翻着,奇怪,怎么没有啊……哪去了……
就在她埋头找睡衣的时候,卧室门背敲响了,秋明悠软嫩的声音响起,“叶警官,你醒了吗?”
“没有!”
叶落茗被吓了一跳,想都不想就回答了。
回答完,她恨不得马上给自己一巴掌,没醒你答什么啊!
敲门声也停了,隐约听见被吐槽了一句“白痴”
。
不用秋明悠说,她自己都觉得自己的行为不太聪明——连秋亦寒她都敢揍,只有秋明悠,简直是个小冤家啊。
不等叶落茗说话,房门就直接被拧开了。
“别进来!”
叶落茗慌了,她现在还穿着睡衣啊。
江青柠睡了帝国黑阎王。再次见面,男人甩了一张金卡,两百万,再陪我一晚。她捡起金卡,摸出一毛钱硬币丢在他的脸上,两百万零一毛,给我滚。穷途末路,她说,宁少,缺暖床的吗,两百万暖一晚。宁西洲领证,我的一切都是你的。江青柠无爱的婚姻,我不要。男人开始脱衣服,所以,现在开始爱。可是,有人说我配不上你。结婚当天,帝国阎王单膝跪地,宁西洲配不上江青柠,老婆,求不休。婚后boss,夫人故意开车撞了你的前未婚妻。又惹我老婆生气,怎么没把她撞死?boss,你去哪?会议还没有结束!我老婆撞了人,她单纯善良,一定很愧疚,我去安慰她。助理鬼扯!...
从小失去姐姐的楚阳帮助意外出现在自己世界的魔女返回魔女的世界,跟随魔女一起返回的楚阳决定借助魔法的力量找寻失踪的姐姐,但是在那个世界重新开始的生活,未知的魔法,世界开始动荡,真相接连不断的浮现,成为剑之魔女最强武器的少年,人类的命运,魔女的抉择,全部握在一人的手中,少年,要如何抉择...
生性单纯正直的平凡青年,因意外穿越到异世,卷入到铁血战争当中,大破威猛的连环铁甲马,险胜威力超绝的凶悍猛兽,手握两大神器,腰串四海财富,麾下百万重兵,一统锦绣江山。。。...
公元8888年,世界上最新科技研发出来的一种特殊的时光机器,据说可以把人的意识随机送到其他星空。至于这台机器还有哪些缺欠,需要找人测试。一个名叫秦风的男人,亦是被称为最危险的人物,很荣幸的成为了这次实验的小白鼠。故事就从这里开始...
那一天,在山峰之巅。一本绝世秘笈,一场惊天之战。那把剑,种进了他体内,而他,也被抛下了万丈悬崖!时间在流逝,剑,在沉眠!那一天,一场突如其来的恶战,唤醒了那把剑,也唤醒了他脑海深处的记忆!曾经的梦境竟是真实,深沉的哀伤化成仇恨的种子!那把剑,伴着他,随他行!隐无踪,出见血!冲天的剑气啸空而起,...
四十五岁之前,他只是一个早点摊小老板,身处中年危机的失败父亲。四十五岁,他获得得全国业余联赛最佳射手。四十六岁,他成为足协杯最佳射手。四十七岁,他获得华超联赛金靴。四十八岁,转会英乙球队,帮助球队夺得足总杯冠军。。。。。四十九岁成为曼联队的一员,当年夺得英超金靴,成为曼彻斯特的城市英雄。。。。。各大体育媒体惊呼,他是妖孽一般的存在。然而,他的征途不仅仅限于英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