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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腾大怒,把掌中长枪一指,喝道:“汝等何人?可知打劫军粮,是何等罪名?”
因为根本没想到会遇敌的缘故,他连铠甲都没穿。
“夫君?”
那女子也不答话,只是转头叫道。
“还是我来吧。”
一声懒洋洋的声音响起。
一匹比寻常战马高过一尺以上的黑色骏马,慢悠悠从女子后面晃了出来。
马上端坐着一名男子,一身黑色袍服、未着战甲,只是手中提着一柄丈六青色长戟。
此人头上金冠束发,金冠正中,有一颗拇指大小的异种黑色珍珠,在阳光下都没有半点反光。
看见此人,方腾的脸立马先是一片惨白,然后转为青色,再转为激动的红色,手中枪握紧又放松、放松又握紧,几次重复之后,最后他泄了一口气,把长枪扔在马下,挥手示意全军投降。
“校尉大人——”
身边亲兵虽然也跟着他把兵刃扔了,但还是奇怪的低声问道。
他们家校尉也是真刀真枪上过不少次战阵的,说不得身经百战,却也不至于人家露张脸,就怂成这样。
“鹿大将军亲至,这未免也太看得起我这么一个小小运粮官了。”
方腾无奈的大声说道。
鹿梧的名声在楚国王廷那边臭不可闻、人人喊打,是天字头一号的反贼。
但在楚国军方,实际上对鹿梧有好感的大有人在。
也不只是鹿梧,任何一位斗将,在任何一国军中,哪怕是敌对军中,也会受到相对尊重——倒是那种足智多谋、指挥若定的大将,未必能享有如此待遇。
而鹿梧在楚军中还特别受尊重。
不为别的,当初鹿梧俘虏了大量楚军,没钱交赎金的小兵大多都投了鹿梧,但中低级军官中却有许多家境富裕之人,来交了赎金,赎身回去。
一件事情超过五个人知道,基本上就等于人人都知道了。
更何况,当初赎身回去的人何止数百?
这些人将鹿梧实行的军中法度带了回去,虽然不能实行,但不妨碍他们羡慕啊。
先不说鹿梧这边军中升职有能者上,无能者下,颇为公正;
单单是鹿梧肯将战利品与军中士卒分享,已经是令人无比羡慕。
在鹿梧麾下,便是寻常士卒,若是能参与到打下一座富裕城池,有时也能分到上百两银子,更别提军官了。
若不是这些人在楚国都有牵挂,不敢叛国,同时也不太看好鹿梧发展,都有人想跟着鹿梧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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