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元朗也很兴奋,只是和李春不一样,他自小便有人教导,一听徒手肉搏,小眉头一扬,心想,不就是军中角力之术吗?
于是,便颇有不服,很觉得,李破这么煞有介事的,有点不自量力,不定打起架来,还真不如他元朗。
不过,见证过李破许多神奇之处,连哥哥都叫的心甘情愿了,敬畏之心渐生之下,却是不敢轻易打断李破的话头。
只是跃跃欲试的准备在之后演练中,给李破个惊喜。
李破感觉也很不错,当哥哥当习惯了,凡事也就都有了当仁不让的意思,要是初来乍到,他还可能先让元朗演练一下,看看深浅,但现在嘛,却是理所当然的当起了老师。
“练兵刃之前,都要先打熬身体,强健体魄,使用各种兵刃的时候,才能收到事半功倍之效。”
“所以武人都要先练拳脚,再学其他。”
说到这里,终于进入了正题,他晃了晃自己的手掌,“那咱们就先说说拳脚,有人说过,一拳不如一掌,一掌不如一指,知道什么意思吗?”
“这是说,在威力上,拳头是不如手掌的,手掌则不如手指,听着好像有点不对,但这说的却是拳脚的精髓所在。”
“咱们呢,练一辈子,恐怕也不可能到那种,用一根指头就戳死人的地步了,所以也就不提什么指头不指头的。”
“咱们先说拳头,我告诉你,有些人拳头打人很重,重到和铁锤打人一样,但就是这样的拳头,也很少能将人一击致命,因为拳头再重,取的也是震荡之力,力道分散于拳面,所以很难在生死相搏的一瞬间,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所以说,在两人攸关生死的赤手对决当中,只知道用拳头去锤人。
。
。
。
。
。
对我来说,我会非常喜欢遇到这样的对手。”
不知不觉间,元朗支起了耳朵,越听越是认真,因为那一口一个生死相搏,一口一个生死攸关。
能轻描淡写的用出这样的词句的人,只能意味着,他很可能经历过这样的场面。
隋人武风极盛,非是笑谈,所以诞生出来的技击之术,也是花样繁多,有的并不一定就比后来差了什么,甚至凶戾之处,犹有过之。
但是,就算是门阀子弟,能够亲耳听到旁人叙说在生死之间领悟出来的技巧的机会,也并不是太多。
因为那样的技巧,必然是杀人之技,传承之间不会太过随便。
所以,大隋流传最广的,其实还是军中实战之术,实用,却失之于粗糙,练上十年八年也不如到战阵上走一圈,而那与真正的两人对搏也有着很大的差别。
而李破的说法,很是新鲜,听着有点没头没尾,却让人感觉很有道理。
所以,只听了开头,元朗小觑之心便消去了不少,听的认真了起来。
李破还在继续,“所以,后人鉴于不足,终于发觉,手掌其实比拳头要致命的多,因为掌缘如刀,用对了力道,一掌切下去,足以让人骨断筋折,甚至击打在柔弱之处,可以做到一击致命。”
万众瞩目的订婚宴上,原定女主角不见人影。作为男主角,傅司愈气定神闲地走到了宾客之一的唐清久面前你,跟我订婚。唐清久原本以为,成为傅司愈的未婚妻只是偶然,却不知道两大豪门联姻的背后,是他煞费苦心的步步谋划,为的,只是一个她。...
晚明之我主沉浮简介nbspnbspnbspnbspnbsp一名北漂,去雾灵山游玩,因喝醉了酒,无意中救了一只灵狐,得到他的帮助,穿越到明末,成为信王朱...
他,是一个被家族赶出的纨绔废材。他,是一个前世渡劫失败的修炼疯子。就这样,一个纨绔弃少想不高调都难。左手执生死,右手握苍穹,醉卧美人塌下,逍遥自在人间。浮生2014年最新都市力作,著有我的漂亮女上司剑噬大地系列出版图书。...
他是上古医术的唯一传人,又是身份神秘的超级兵王,遵从师命下山来履行从小订下的婚约,却被看自己不顺眼的美女总裁老婆给安排到了社区医院做个实习医生。...
落魄歌手杨华一觉醒来,发现世界完全变了,四大天王竟然不是刘德华,张学友,郭富城,黎明?武侠大师竟然没有金庸?古龙?诗仙诗圣也不是李白杜甫?杨华愣了愣,大笑出声,这个世界,我来了!从今天起,我就是这个世界的娱乐天神!额,好饿!还是填饱肚子再说!...
青楼老鸨犯事被抓了,尚未接客的阿娇被官府送回了舅母家。十六岁的阿娇白净脸,樱桃嘴,会弹琴唱曲,会揉肩捏背,却因喝过绝嗣汤,无人问津。隔壁的赵老太太咬咬牙,花十两银子聘了她,让她给官爷赵宴平做良妾。赵老太太临死前,抓着孙子的手再三嘱咐她只是我买来给你晓事的玩意,你没娶妻前先用着,将来真的谈婚论嫁了,提前打发了她,别留着给我正正经经的孙媳妇添堵!赵宴平好。后来,赵宴平带着阿娇与孩子,一起去老太太的坟前磕头。祖母啊,往后阿娇就是你正正经经的孙媳妇了,您看可还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