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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清劈手夺过,眼神飘忽,神色有几分不自然。
这本《一卷冰雪文》,乃是私密性的读物。
上次走得急,将此书落在白云观,她还好生懊恼。
邓神秀道,“少看这些宝荣巷文学,对你没什么好处。”
“宝荣巷文学?”
秦清不明所以。
邓神秀道,“这里面有一篇你的文章,记得一句是这么写的;一早起来,呵霜试手。
出门时,称了称自己的体重,轻了五斤,心情雀跃,一路上便连漫天风雪也觉温柔可亲了。
快要行到宝荣巷时,我才想起来忘了穿昨天才买的那件五斤重的极北驼绒和雪山羊羔绒混纺的雪缎皮袄……”
“你住口!”
秦清顿足,玉面流红。
这文章的确是出自她手,也是她的风格,目的的确是为了炫耀她新得的那件珍贵皮袄。
可她炫耀是一回事,邓神秀怎么敢当着自己的面指出来?
邓神秀正色道,“宝荣巷的贵人们就是这样,用最低的调,炫最高的耀,我只是实话实说。”
秦清羞恼不已,瞪着邓神秀,“你便是这样和师叔说话的。”
她心中实在尴尬,以前读《一卷冰雪文》时,上面充斥这样的文章。
她也渐渐被浸染此类文风,恍然不觉。
今日被邓神秀无情地扒皮拆骨,这样的文章真是无处不矫情。
可这矫情,自己知道也就得了,被这讨厌的家伙当面指出来,算怎么回事?
忽又想到邓神秀促狭地将这样的文风,统称为“宝荣巷文学”
,再联想到那一个个病娇的贵女们,真的觉得再合适不过。
想着想着,她嘴角不由地浮现出一抹浅笑。
殊不知,这一抹浅笑,落在邓神秀眼中,仿佛给了他一记惊雷,他的思绪一下被拉得很远。
那是血海地狱一般的杀斗场,无数的人死了,剩下的人也将死去。
“队长,别忘了把我带回墨水湖。”
秦小乙凄然一笑,用指尖血捏碎了古兽符,召唤出了凶兽穷奇,自己却被抽干了血脉,化作一具僵尸,遇风化作飞灰。
那一幕邓神秀永远忘不了。
秦小乙死了以后,他才开始回忆和秦小乙在一起的一幕幕,他忽然发现,从他和秦小乙相识后,就不曾见她笑过。
是的,秦清就是秦小乙。
他做梦也没想到,会是这种结果。
当在十里坡,秦小乙现身后,他就失神了。
直到此刻,才稍稍回过神来,接受了这弄人的造化。
前世,他初见秦清,秦清带着鬼面面具,她不知秦小乙就是秦清。
而秦清再见他时,他已满面刀疤纵横,气质大变,秦小乙只叫他队长,甚至不知他名姓。
两个早就有过纠葛之人,一世活尽,却不知曾经相识。
此刻,再见秦小乙,她的一抹浅笑,便勾起他万千感慨。
“不对,不对,谢玉,说明现在的秦小乙还没有遇到一手造成她悲凉命运的人渣谢玉。”
邓神秀心中怒火狂涌,“无论如何要赶在谢玉找到秦小乙之前,灭掉这人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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