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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不会拖你后腿的罗斯,爸爸为有你这样勇敢的儿子感到自豪!”
老塔尔虽然卖掉了自己所有的土地,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咬咬牙还是凑出了一套半身札甲和一柄阔剑。
再牵出已经没有农活可干的栗色驮马,就眼泪汪汪的目送儿子离开了。
泪水中还有一些解脱,毕竟一匹驮马和一个大小伙子都挺能吃的。
一转眼十年过去了,当初朝气蓬勃的小鲜肉变成了邋里邋遢的糙汉子,曾经挂在嘴边的豪言壮语也不再提起。
多年的冒险生涯所得到的收入只能够勉强糊口,就算有剩下的钱财也都扔在了酒馆的赌桌或是应召女郎的肚皮上。
罗斯似乎变得和其他草根冒险者一样粗鲁暴躁好色堕落,过着有今天没明天的颠沛生活。
但罗斯自己知道,他只是变得更加圆滑内敛,懂得了处世之道。
他想要在自由佣兵的圈子里混下去,就必须彻底融入这个团体。
多年来罗斯一直打磨着自己的武技,一次次危险的战斗让他变得更强。
他甚至已经感受到了斗气的火苗在体内激荡,他知道自己就快冲破家族三代人都不曾打破的壁垒。
他已经打算不再做自由佣兵了。
他要去投效一位大贵族,靠战功重新成为一名荣耀加身的骑士。
但在这之前他还需要干上一笔赚钱的买卖。
他起码得先换一身行头,现在他依旧穿着十年前离家时候的那件半身札甲,很多破损的甲片只能用刷了漆的木片来代替,每次下雨那些木片都会露出本来面目,让他的这个穷光蛋原形毕露。
而那把阔剑,已经被打磨的轻了好大的分量,就快变成薄铁皮了。
他还需要一匹真正的战马,骑士没了战马还能叫骑士吗?那匹被他改名叫做银币的驮马根本不能成为冲锋陷阵的伙伴。
低矮的驮马就应该在磨坊里拉磨,再魁梧的骑士骑着这样一匹马也会矮别人一头。
罗斯想要买一匹漂亮的夸特马,这种马高大健硕,短距离冲锋力量很强,是骑士最好的好伙伴。
如果能买到母马的话就更好了,这样就能够繁衍小马驹给他未来的孩子们使用。
从这一点上来看,他并没有忽悠栗色的银币,如果有钱的话罗斯确实会买一匹健壮的母马,至于买了母马后银币能不能捞得着配种……
所以罗斯很缺钱,非常缺。
但今天,他的机会来了。
……
王大卫疯狗一样地翻过了小土坡,一打眼就看见了那片帐篷。
他的鼻子一酸,泪水瞬间模糊了双眼……
“我在这!
救救我!”
王大卫激动的大声呼救,顺便用手背抹了一把朦胧的泪眼。
他的声音戛然而止。
他看到的是几张典型的欧罗巴面孔,软趴趴的金色或棕色的头发,极其茂盛的的胡须和高耸的鼻梁……
怎么看都和天朝人没一点关系。
更重要的是他们的装束!
这群人穿着的居然是盔甲!
腰间还别着美剧里才会看见的欧式长剑和手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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