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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说啊,东海有龙骨,方士遇于岛上。
再三思量,拜之十次,将其取回。
以其龙角,制为两把兵,龙身则不知去向。”
“爹爹,你手里拿着的刀,就是那其中一把吗?”
“对。”
“那为什么我听那些仆人私下里面,都叫它妖刀啊?”
李封夜听了李念彤的话,将一只五斤重的大公鸡给捉了过来。
不顾公鸡反抗,只听“刺啦”
一声,公鸡的皮肤就被忽行像割纸般给割了开来。
虽然只有很小的一块伤口,鲜红的血却一直流着。
不等李念彤奇怪,李封夜接着给伤口处敷上了上好的金疮药。
打破常理的是,治天治地的金疮药失去了效用,竟然对这个小小的伤口没有丝毫办法。
时间一点一滴流逝,眼睁睁看着一只大公鸡,就这么淌血而亡,李封夜才开了口。
“之所以被称为妖刀,就是它已经超出了凡尘的概筹。”
“当你被它给划到,任你是天皇老子,估计也救不了你了。”
必死的绝望之下,
只能无知觉看着自己流血而亡。
“彤彤,我今天之所以跟你说这些,是希望你以后,能够谦虚低调起来。
这个世界的运转与表面,远不是你想象的那么简单!
自己以后长大了,有能力也尽力不要去做坏事。
要知道善恶终有报。
你牧童哥哥年少气盛,犯下了错,已是用自己最好的光华去赎了罪。
”
李念彤见李封夜忽然如此严肃,也是暂时认真起来。
重重地点了一下头。
李封夜没有告诉李念彤的是,妖刀之所以称为妖刀,真正是因为使用它的人会被同化。
之前的每一任受用者,皆是杀孽深重,丧失理智,最后被妖刀吸去了魂魄。
无一善终。
......
“要说啊,咱们当今的御林军统领王茯苓王大人,那金陨枪一提,就迎上了李牧童那小辈。
渍渍渍,那气势,那威武,当真是天神下凡。
饶是李牧童手持妖刀,神挡杀神,佛挡杀佛,却也被吓在了当场。
十三个回合下来,李牧童怎敌王统领。
自是狼狈地逃出了京城,从此不知了去向。
嘿,要知后续如何,且待下回分晓!”
“别啊,别啊,这刚来了兴致......”
讲书先生适可而止,不出所料,招来了看台底下观众的一阵抱怨与唏嘘。
虽说此时已经日上三竿,李牧童却仍在呼呼大睡。
丝毫不顾忌隔街而立的王家酒楼,一遍一遍给初来京城的人扭曲讲述着他的往事。
再话说这时候的允王府,很早就被搬运东西的声响给充斥了起来。
江明月睡不着,索性就起了床,欲去这京城中,见识一般。
“你自己去不安全,带上我吧!”
宫文允见她要出门,没有拦着,反而是跟上了她。
江明月撅了噘嘴,这算是自由的同时,又不自由了吧。
......
“允王殿下,我想问一下。”
“若是成为了宫中之人,还可以在外经营些自己的喜好吗?”
宫文允卷了一下衣袖,“自是不能。”
见她失望,宫文允回头笑了笑,跟来一句:
“我的人,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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