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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哥你们一直以来的愿望吗?这样的话你们这些年的辛苦也不算白费。”
金钟铭听到这些话也为对方感到高兴。
他一边说着话一边就把对方递给自己的头盔给戴了上去,陆钟万没有自己的汽车,只是一个摩托车罢了。
歌曲出乎意料的符合金钟铭的预想,六个人在简陋的练习室里只尝试了一遍就很满意了。
“叫一份炸**,我们庆祝一下!”
姜俊宇打了个呼哨,一手拿着萨克斯一手高高举起发出了一个提议,并且获得了除了金钟铭以外的人的欢呼。
“我反对!”
金钟铭的脸立即垮了下来。
“钟铭啊,你不知道。
我们昨天接到了人生中的第一个代言,就是侨村炸鸡连锁店,而且是跟神话他们一起代言的!”
林京燮离开了架子鼓,伸手揽住金钟铭炫耀起来。
金钟铭低头看了眼只有168的林京燮。
说真的,对方那嚣张的脸实在是欠抽,只是摄像机前面他实在不好意思削对方的自尊罢了。
这个炸鸡连锁店的代言其实是金钟铭给他们介绍的。
前天上午他在家跟两个妹妹打游戏的时候,一个陌生人打来电话找他,要不是对方开头就提到朴明秀的名字,金钟铭肯定当成骚扰电话处理。
对方自称是著名炸鸡连锁店侨村公司的总经理,说是看了金钟铭上周六吃炸鸡的镜头后感觉好不错,希望找金钟铭做代言,并且把价钱开到12亿五年。
要知道以金钟铭现在不尴不尬的名气,这个数字还真的很不错。
但是这个年限实在太长,食品代言的风险也大,真要是出了问题,按照韩国这边的行事作风,他这个代言人也得跟着下跪磕头。
所以金钟铭就义正言辞的告诉对方:“我妹妹告诉我,如果这辈子我敢再吃炸鸡,她就再也不认我了!”
并且主动地推荐了‘炸鸡头条’中的另一方当事人玫瑰旅馆乐队。
当然这件事要是在这里说出来,那就显得挟恩图报了。
但是无论如何金钟铭今天都坚决不能再吃炸鸡了!
真要是再来一次那样的男男猥琐喂食,估计就得做大龄剩男了。
“我们吃烤鱼吧!
如果几位哥哥没钱的话,我来请客。”
金钟铭提出了一种别的食物。
“哎,怎么能让你这个做弟弟的请客呢,烤鱼的话我们现在也能请得起的。”
陆钟万立即中了金钟铭的激将法。
当然也可能没有中,只是没办法,韩国人一起在外吃饭,如果比自己年龄小的人最终去掏钱付账的话,传出去比被人戴绿帽子还要丢脸。
“如果按照歌词来考虑的话,是不是应该在舞台上再加上一位年轻的女性表演者?”
陆钟万一边掏着嘴里的鱼刺一边提出了一个正确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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