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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庄蝶不惜千里迢迢跑过来,那我就危险了。
我早知道这货居心不良,就是没想到他居然惦记起我的骨髓。
我愈发感到我自己实在是太危险了,我打算跟这个维夫玩几天我就回去。
这个小帅哥简直长在了我的点上,我就是喜欢这种又帅又萌还带着一点憨。
我还喜欢他欧洲人独特的浅蓝色的大眼睛。
我跟维夫很快就打了一片火热,下午他带我去镇上玩。
维夫就被他爸爸叫走了,一个一头黄色卷毛的胖子。
维夫一边跑一边跟我挥手:“桑榆,那下午2:00我们就在这里见。”
我一边跟他挥手,一边往前走却,不想一脑袋就撞在了梁歌的胸膛上。
“唉呦。”
我叫了一声捂住脑袋:“疼死了,你走路是不是不长眼睛?”
梁歌看着我,忽然被我给气笑了。
他有些无可奈何地道:“到底是谁走路不长眼睛,你一边回头跟人家说话一边走路。”
“干嘛?吃醋了?”
我跟他翻了个白眼:“你没人家年轻也没人家长得好看。”
虽然我这并不是真心话,真的要是论长相,梁歌不输他。
而且维夫那是年轻,要是是过了几年长到了梁歌二十几岁的年纪,说不定会长残。
因为我见过很多欧洲小哥哥,十五六岁的时候,那妥妥的正太简直能把人给迷倒,但是过了几年,20出头了,越长越歪,我真是百思不得其解。
梁歌伸手就拎起了我的衣领,往小木楼走。
“干嘛?”
我奋力反抗。
“太阳越来越大了,你不热吗?”
热,其实很热,但是呢,小帅哥的颜值绝对能够驱散我心头的燥热。
我就是这么一个妥妥的渣女。
这里的天气十点以后太阳就特别的烈,而农场里面基本上没遮没挡的,所以也只能一直待在小木楼里面享受冷气。
简直是太无聊了,所以我更加笃定梁歌压根就不是带我来度假的,他就是想让我给庄蝶捐骨髓。
门都没有,他想的还挺美。
吃完午饭大家都在房间里面休息,庄蝶说如果我睡不着的话她可以陪我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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