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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幕降临,万籁俱寂,蓝妮望着无名指上那枚硕大的心形蓝钻石戒指,眼睛再一次潮湿了。
这是她和钟立伟最后一次见面时,钟立伟留下的东西,那一天他买了许多蔬菜,水果和鲜肉,可是最终他悲痛欲绝、愤愤而去,临走的时候,他从口袋里掏出一个蓝色绒面的戒指盒,并狠狠地摔在了地上。
那一天,他本来要向她求婚的,可是途中却遇到了向羽,让一切都成了泡影。
她知道他当时弃她而去,是因为他以为她心里还有向羽,他嫉妒、愤怒、悲伤、绝望,因为他爱她、在乎她。
她当初是喜欢向羽,买这个房子也是因为向羽,而且她刻意跟向羽用了同一家装修公司,不但把房子装修得跟向羽家一模一样,还买了相同的家具。
她以为她心里爱的人是向羽,因为他们在懵懂无知时,就出现在彼此的青春年华里,她觉得这就是两小无猜,这就是青梅竹马,可是五年了,她和钟立伟在一起五年了,他早已经悄无声息地住进她的心里,融入她的骨血里,变得根深蒂固,更无法分离,只是她自己不知道而已。
他走的那一晚,她赤着脚,穿着一件薄薄的睡袍跑下楼追他,可是他的汽车早已消失得无影无踪。
她在客厅里哭了一个晚上,把眼睛哭得像两棵红红的樱桃,她望着地板上他的拖鞋,衣橱里他的衣裳,鞋柜里他的皮鞋,茶几上他的茶杯和香烟……到处都有他的影子。
痛苦像忽然涌起的海啸,吞噬了她的心灵和肉体,让她觉得痛彻心扉、生不如死。
她开始后悔,在他问她爱不爱他的时候,她为什么没有回答她爱他,如今他消失了,消失得无影无踪,她才知道,一切都已经晚了。
她坐在他们的大床上抱着膝盖,转头望着窗外,她突然想起和钟立伟相识的那一幕……
那是五年前的一个夏天,她大学刚刚毕业,因为她小学连跳三级,初中又跳一级,所以,她大学毕业的时候,才刚满二十岁。
爸爸极力劝说她接管他的公司——蓝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因为他的心脏出了问题,健康状况大不如前。
可那个时候的蓝妮,年轻,叛逆,不懂得体贴,即使知道父亲身体不好,也不愿接管公司,因为她所学的专业是建筑,她励志要做一名像美籍华裔贝聿铭那样优秀的建筑设计师,当然,她不想接管父亲的公司,还因为她讨厌一身铜臭的商人,讨厌他们为了利益而放下尊严的卑躬屈膝,于是她坚定地抗拒着。
那天晚上,她和父亲大吵一架之后,独自到酒吧借酒消愁,她的心情郁闷到了极点,更糟糕到了极点,她喝了一杯又一杯,这时,不知从哪儿冒出来一个酒气熏天的醉鬼,竟然企图摸她的大腿,于是她毫不客气地把一杯红酒泼在了那个醉鬼的脸上,并顺便把酒杯在他头顶砸碎。
可不知道是那只酒杯太坚硬,还是那个醉鬼的头太不禁砸,总之,鲜血顺着他的额头一直流到鼻尖,最后流进嘴里,于是他伸手抹了一把脸,样子像极了一个在脸上绘满了红色油彩的野人,可是,下一秒,他已经张牙舞爪地向她扑来,就在这个时候,一个男人凭空出现了。
那一晚,郎朗皓月醉人,夏夜星河璀璨,即使许多年过去了,蓝妮依旧记忆犹新,甚至会终身难忘。
男人拉着她撒丫子就跑,她踩着十几厘米的高跟鞋,被他拉着跑了好几条街,高跟鞋跑丢了,丝袜划破了,脚掌磨出了血泡。
蓝妮甩开他的大手,气喘吁吁地吼道:“你是谁?你要干嘛?”
男人也气喘吁吁地看着她:“我?我英雄救美啊!”
蓝妮怒火中烧:“你算什么狗屁英雄?真的英雄要把坏蛋打跑,你到好,拉着我跑了好几条街,有五公里了吧,你——把鞋给我脱了。”
男人抱着肩膀,似笑非笑,眼神却很欣赏。
蓝妮瞪着他,他的脸简直堪称完美,而且无论是五官、身材、还是身高,都无可挑剔,她看着那张英俊到惊艳的脸,微微愣了一个瞬间。
男人微微一笑,笑容如皎皎皓月般明亮迷人:“喂,看你年纪不大,倒是个女中豪杰啊!
我现在觉得,如果刚刚我不拉着你跑,你一准儿也不会吃亏,吃亏的,说不定是那男的。”
蓝妮瞪着他,又看了看自己光着的两片脚丫子,转身就走。
男人追了上来,厚颜无耻地说:“喂,你怎么走了?你还没谢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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