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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说是你救了爱丽丝吗?虽然完全不需要但姑且还是表达一点谢意好了……啊啊啊啊啊!”
“你有毛病吗!
一惊一乍的是要闹哪样!”
“鞋子!”
爱丽丝仿佛世界末日一般指向自己的脚——因为在水中挣扎,她的那双高级皮鞋早已不知去向,只剩下被河水濡湿的黑色长筒袜在向下滴水。
“鞋子丢了总比命丢了好吧?”
陆瑟无视萝莉的哀鸣,抱着爱丽丝继续往河岸上走,很快就踏上了岸边的卵石堆。
卵石堆被烈日晒得发烫,并没有什么闲人到这里来溜达,陆瑟隔着鞋底都能感受到热度,这样一来放下没有鞋子的爱丽丝就很不合适,尽管把仇人的女儿做成萝莉铁板烧,也算是一种低级的复仇方法。
“算了,”
爱丽丝在陆瑟怀里头部后仰,一副接受了现实的泄气模样,“丢了就丢了吧,反正那双鞋爱丽丝已经穿了3天,没有刚开始那样喜欢它了。”
《女性心理学》当中提过某些女性会买鞋成瘾,陆瑟估计爱丽丝就属于这种类型,不把手头的钱败光换成鞋子就不自在。
奇怪……爱丽丝是林光政的私生女,在经济上应该很宽裕的,决不至于因为没钱买新鞋而去自杀,看来我还需要跟她更多交谈,套出更多内情。
当前陆瑟和爱丽丝的模样都很狼狈,落汤鸡一般不停向下滴水,水珠滴落到滚烫的鹅卵石上,立即发出“嗤啦”
的一声变作白色烟雾。
“不是吧?地面上这么烫?”
爱丽丝恐惧地向下方扫了一眼,随后立即抓住陆瑟的领带以免自己掉下去,让陆瑟有一种绞索扼喉的错觉。
“你家住哪里?我可以送你回家。”
陆瑟尽量表现得像英国绅士而不是日本绅士,以博取爱丽丝的好感,打消对方的疑虑。
“可、可以吗?”
爱丽丝有点喜出望外,她正发愁没有鞋子怎么走回家呢。
“我家就在附近!
那边,从那边拐过去沿河走200公尺就到了!”
爱丽丝迫不及待地用没拽住陆瑟领带的那只手指路,两只脚也不安分地晃动着,她那过于活泼的动作险些让陆瑟失去平衡。
“简直是第二个小佳。”
陆瑟不出声地咕哝着,同时在心里下定决心:
即使跟我妹妹一样只有12岁,我也会毫不留情地利用你打击林氏集团,榨干你的所有价值然后把你像破抹布一样扔掉!
要怪就怪你是仇人的女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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