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炖的香喷喷,吃着也是味道十足的狗肉,彻底征服了老头的胃口。
等元朗拿来了酒,老头自顾自让元朗倒了一碗,酒香浓郁,他喝的酒自然就非外间浊酒可比了,只闻味道就知道,是正经的粮酿,要比别的酒烈上一些,也陈了不少时候了。
其实,这年头的好酒,当以果酿为首,时人也更愿意喝甜香的果酿。
不过粮酿也不少见,这是赳赳武夫们的最爱,因为酒性越烈,越能催人肝胆,习武之人,喜欢的就是一个烈性。
所以说,粮酿在关西权贵中间,很受欢迎,但要是往河洛,江淮,江南等地走的话,上好的果酿才是身份的象征。
要不怎么说呢,当世许多存身数百年的大阀名门,都在暗自鄙薄于关西诸阀的粗鄙,从酒这个细节上,其实就看得出关西诸阀的特色。
老头饮了一口,哈出一口酒气,又紧着吃了几块狗肉,舒服的好像毛孔都张了开来,再次证明,这年头大部分人,都对肉食没有多少抵抗力,青菜豆腐做的再好,恐怕也入不了他们的法眼。
老头又端起碗了喝了一口,然后眨巴眨巴眼睛,看三个小的一边吃着,一边看着他,于是不满的哼哼两声。
恋恋不舍的瞅了瞅酒坛子,才嘟囔了一声,“真他娘的是吃人嘴短,都倒上一碗尝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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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朗咧着嘴,一下跳了起来,显然等这句话等半天了。
先给李破斟了一碗,然后就是自己,最后才是李春。
轮到李春的时候,不用老头开口,这小子就撇着嘴道:“小丫头,喝点就成了。”
只给李春倒了小半碗,李春颇为不满,但对老头儿颇为惧怕,见老头罕见的满意的瞅着自家儿子,不住点头,李春也只能忍了。
李破尝了尝,没什么滋味,有点微甜,就算烈也烈不到哪儿去。
不过有酒有肉,吃的四个人都是酣畅淋漓,一大盆狗肉,消灭了个干净,四个人都吃的肚子溜圆,还有些意犹未尽的感觉。
元朗还在埋怨,“狗看着挺大,怎么就这么点肉呢?”
老头酒量明显不行,喝了两碗,就已微醺,这顿饭吃的够好,老头心情颇为舒畅,决定明日一大早,就去后厨告诉那些糊弄人的家伙,将锅碗瓢盆都给这边准备好了。
嗯,还能去找内宅的婆娘,带人过来垒个好灶。
而且,这狗肉吃着实在是香,娘的,郡府里的狗确实太多了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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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里琢磨着,溜达溜达的带着儿子回屋安歇去了。
李破和李春两个,收拾完东西,都往床上一歪,挺着隆起的肚子,觉得人生至此,颇为圆满。
一夜无话,第二天,马厩这里一下变得热闹了起来。
后厨的人弄来许多炊具,内宅也来了人,老头影响力果然不低。
和大隋的很多事一样,追求的就是一个速度,一天下来,一个伙房就弄的像模像样了,内宅里粗手大脚的仆妇,走的时候,都要上来揉揉李破的脑袋,拍拍他的肩膀,才嘻嘻哈哈的跑了,谁让他和这些妇人说的话最多,聊的也最欢呢。
李破惭愧的低下头,做出深刻的自我检讨,怎么就忘了,无论什么时候,女人都一样啊。
当晚,四个人吃着后厨送来的饭食,都有点难以下咽,连老头那么强悍的胃口,也少啃了好几根骨头,第二天就去新建的伙房那里转了好几圈,显然是嫌弃伙房灶上的湿泥干的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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