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五中文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73章(第4页)

宝婵看她哥哥的眼神,明显就是充满了爱慕之情。

今日虽是为了看她,可这身打扮,也不过是女为悦己者容。

可是她哥哥,明显就对宝婵无意……那感情,之后真的可以培养出来吗?

老远就闻到了一股药味儿,姜令菀没抬头,立马皱起了眉,干脆装蒜躺了下来,撒娇道:“哥哥,我待会儿再喝成不成?”

她见哥哥没回答,便侧过头望了一眼,见进来的人是陆琮,这才愣了一会儿,然后惊呼一声,一把将被褥盖在了脸上,将自己包成了一个团子。

陆琮抬手去扯她的被褥,姜令菀含糊不清的嚷嚷:“别……”

金桔正出去准备蜜饯呢,如今房内这孤男寡女,若是传出去,那她的名声也就不要了。

姜令菀抵不过他的力气,挣扎了一会儿这被褥还是被扯了下来,露出一个圆溜溜的小脑袋,一张小脸涨得有些泛红,粉粉嫩嫩的,双眸更是莹润水亮,光是看着就勾人。

她瞧着陆琮,想起昨日的事儿,有些不自在:“你别这么看我成不成?”

她现在满脸病容,都没好好打扮过,肯定入不得眼。

陆琮望着她的小脸,那圆润润的小肉包,变成一个娇滴滴的小姑娘,的确是件挺稀奇的事儿。

他瞧着有些挪不开眼,总觉得怎么看怎么好看,昨日他被她的举止怔住了,这千军万马都面色不改的人,却抵不过这小姑娘的轻轻一吻。

这小嘴儿今日没抹口脂,略显苍白,可昨日她亲完之后,那口脂沾在他的唇上,和她的人一样香。

陆琮抬手,理了理她额前的齐刘海。

见她身子想缩回去,干脆将她整个捞了起来,跟个拔萝卜似得从被褥里拔出半截儿。

姜令菀有些傻了,之后认命似的,脑袋一栽窝在他的怀里,像小狗似的嗅了嗅,说道:“今日这身上倒是挺好闻的,我挺喜欢这香胰子的味道。”

陆琮没和一个小姑娘这么亲近过,可如今见她没有拒绝,心里倒是松了一口气。

他搂着她,见她穿着一身粉色绣兰花的寝衣,这露出的一截光洁的脖颈,纤细白皙,上头光溜溜的,什么都没戴。

瞧他不说话,姜令菀倒是察觉到了。

她一瞅,赶紧捂着领子,眼睛瞪了瞪,嘟囔了一句:“你瞎瞧什么呢?”

色胚子,她里头可没穿肚兜呢。

陆琮有些冤枉。

他还真没瞧仔细,不过若是她不提醒,他兴许真的会瞧下去。

他捏了捏她的手臂,穿着薄,这胳膊越发显得纤细,陆琮拧着眉道:“有些瘦。”

姜令菀得意的笑了笑,说道:“若是再像小时候那般胖,那还得了?我觉得自己还可以再瘦些呢。”

她同他说着话,一抬头见他眼睛直勾勾的,有些吓人,下一刻,她瞧着他俯身压了下来,这才赶紧将手覆在他的唇上,“我风寒还没好呢。”

他想亲她,她明白的。

昨日既然她主动亲了他,那她便是下定了决心了。

陆琮望着尽在咫尺的大眼睛,握着她的手,拿开,一句话没说,便将唇压了上去。

昨日他让她逃走了,今日他自然得讨回来。

这种事情,还是让男人主动些比较好。

本月排行榜
本周收藏榜
热门小说推荐
甜妻有喜,霸道帝少宠上瘾

甜妻有喜,霸道帝少宠上瘾

江青柠睡了帝国黑阎王。再次见面,男人甩了一张金卡,两百万,再陪我一晚。她捡起金卡,摸出一毛钱硬币丢在他的脸上,两百万零一毛,给我滚。穷途末路,她说,宁少,缺暖床的吗,两百万暖一晚。宁西洲领证,我的一切都是你的。江青柠无爱的婚姻,我不要。男人开始脱衣服,所以,现在开始爱。可是,有人说我配不上你。结婚当天,帝国阎王单膝跪地,宁西洲配不上江青柠,老婆,求不休。婚后boss,夫人故意开车撞了你的前未婚妻。又惹我老婆生气,怎么没把她撞死?boss,你去哪?会议还没有结束!我老婆撞了人,她单纯善良,一定很愧疚,我去安慰她。助理鬼扯!...

魔女之恋

魔女之恋

从小失去姐姐的楚阳帮助意外出现在自己世界的魔女返回魔女的世界,跟随魔女一起返回的楚阳决定借助魔法的力量找寻失踪的姐姐,但是在那个世界重新开始的生活,未知的魔法,世界开始动荡,真相接连不断的浮现,成为剑之魔女最强武器的少年,人类的命运,魔女的抉择,全部握在一人的手中,少年,要如何抉择...

回天决

回天决

生性单纯正直的平凡青年,因意外穿越到异世,卷入到铁血战争当中,大破威猛的连环铁甲马,险胜威力超绝的凶悍猛兽,手握两大神器,腰串四海财富,麾下百万重兵,一统锦绣江山。。。...

形意杀拳

形意杀拳

公元8888年,世界上最新科技研发出来的一种特殊的时光机器,据说可以把人的意识随机送到其他星空。至于这台机器还有哪些缺欠,需要找人测试。一个名叫秦风的男人,亦是被称为最危险的人物,很荣幸的成为了这次实验的小白鼠。故事就从这里开始...

剑啸天下

剑啸天下

那一天,在山峰之巅。一本绝世秘笈,一场惊天之战。那把剑,种进了他体内,而他,也被抛下了万丈悬崖!时间在流逝,剑,在沉眠!那一天,一场突如其来的恶战,唤醒了那把剑,也唤醒了他脑海深处的记忆!曾经的梦境竟是真实,深沉的哀伤化成仇恨的种子!那把剑,伴着他,随他行!隐无踪,出见血!冲天的剑气啸空而起,...

妖人金靴

妖人金靴

四十五岁之前,他只是一个早点摊小老板,身处中年危机的失败父亲。四十五岁,他获得得全国业余联赛最佳射手。四十六岁,他成为足协杯最佳射手。四十七岁,他获得华超联赛金靴。四十八岁,转会英乙球队,帮助球队夺得足总杯冠军。。。。。四十九岁成为曼联队的一员,当年夺得英超金靴,成为曼彻斯特的城市英雄。。。。。各大体育媒体惊呼,他是妖孽一般的存在。然而,他的征途不仅仅限于英超。。。。。...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