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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完午饭,刘锦等人便要出发打猎。
我吃饭比他们慢了一拍,等他们吃完的时候,我还剩下小半碗。
中午这一顿做的是南瓜饭,糙米吃起来口感不算很好,但跟南瓜搁在一起煮还挺香。
桌上有鱼,腊肉,笋干,咸菜四样小菜,跟刘锦平时在皇宫动辄几十个菜的架势比起来真是天壤之别。
陶青给了农夫一包碎银当是饭钱,把那两口子乐得合不拢嘴,几乎把家里最好的食物都拿出来招待了我们。
刘锦倒也没挑剔什么,大口大口地吃得挺香。
他们此次上山打猎号称是为了晚上能吃一顿丰盛的野味。
其实那个时候,专职的猎人是比较多的,在街上随便走走便能碰上几个人在卖野味的,品种也多,什么山鸡,梅花鹿,大蛇,狍子……
刘锦一行人放着现成的不买,非要自己进山去打猎,无非也是为了追求那种刺激的感觉。
我见他们要走,赶紧放下碗筷追上去。
“我也要去。”
我说,但话一出口又有些后悔,心想一个人自由自在的何乐而不为。
已经出门另外三人同时瞅着刘锦,大概也希望刘锦能够拒绝我,经过上次的猛虎事件之后,他们已经认定我是个拖油瓶。
刘锦对我说:“你慢慢吃吧,等我们回来。”
“好吧。”
我点点头,故意装作一脸遗憾。
回到饭桌上,端起饭碗,淡定扒饭。
刘锦突然又掉头,“算了,还是带上你吧。”
我被呛了一下,好容易止了咳嗽道:“我还是别去了,反正一不会骑马,二不会射箭……若是拖累了大家,晚上的野味岂不是打了水漂。”
刘锦的脸上露出了一丝坏笑,“留你一个人在这,只怕会更麻烦。”
我终于还是加入了打猎的行业,一下午在树林里跟着他们跑东跑西。
最后的收获是捉了两只青绿大蚱蜢,有男人的大拇指一般大,一跃就能跃一人多高。
我拿在手上把玩了一阵,在回来之前决定把它们放回了草丛。
刘锦一行总共打了三只野兔,四只野鸡,还合力围捕到了一头大野猪—基本上下午的时间都耗在了这个黑家伙的身上。
太阳开始往西沉的时候,一行人带着猎物开始往回走。
骑在马上一晃一晃的,晚风中依稀夹杂着一股泥土的芬芳,走出树林远远地便望见被夕阳笼罩的的小茅屋开始冒出缕缕炊烟,让我竟然真的有种回家的感觉。
农妇已经按照我们的要求烧好了热水放在半丈深的木桶,他接过朱雀手中的野鸡二话不说便放进了桶里面,过了几分钟后再捞起来,很轻易就褪光了野鸡身上的毛羽。
农夫则在几只野兔和野猪身上下功夫,两个人的脸上均是汗津津的,干得不亦乐乎。
老夫妻没有子嗣,两人相依为命在这茅舍中住了几十年。
他们说这里平时没什么人来,很少会像今天这么热闹。
如今见我们过来,心里自然喜欢地紧,无论如何都要尽力招呼好我们。
我看着他们忙乎,也卷起袖子帮起忙来。
老妇便觉得不好意思,说是怎么能让公子爷动手,见我执意要帮忙,便又笑道:“这位公子比闺女还体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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