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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一章 我爹喜欢(第1页)

澄城文祭并不在白日,而是在夜晚。

夜幕才挂上丁点星光,李小婉的车驾,便已经到了客栈前。

从车上走下,李小婉还带着微微怒意。

“登徒子,你日后生意做大,肯定要和许多人打交道,你风雅一些,生意就会好做一些。”

李小婉的这句,并非是虚话。

即便边关千百里烽火,但内城一带,多的是各种附庸风雅的人。

“劳你费心。”

“呸,要不是为了采薇姐以后的幸福,你以为我愿意帮你。”

徐牧努着嘴,很给面子的拱了拱手。

二辆马车,开始从客栈出发,怕文祭那边多有拥挤,周遵和另外两个青壮,索性留马在客栈,上了马车同去。

“今年文祭的彩头,是一顶鹤翎帽,据说是取了皇宫珍苑里的仙鹤翎羽,还嵌了几颗南疆进贡的明珠。”

李小婉说的认真,试图勾起徐牧的好胜心,但她很快失望了,徐牧除了挠个头,嘛表情都没有。

“喂,登徒子!

你真要做一辈子小东家吗!”

“又有何不可!”

徐牧白了一眼,心里也蓦的涌起好奇。

一场澄城的文祭,居然有这么大的脸面,不过再转念一想,也就明白了。

澄城几百年来人才济济,为大纪朝堂输送了不少血液,被圣宠似乎也没什么不对。

离着文祭的街路,还有些远,却已经听得见,诸多书生欢呼的声音。

彩色的灯笼,从街头一直铺到街尾。

夜幕的上空,一个个祈天灯越荡越高,直至化成一朵朵的璀璨。

摩肩接踵的街路上,不仅是书生,也有许多游人行走,一步三回头,生怕拉下了某个好看的闺家小姐。

小贩站在墙角大声吆喝,花娘从阁楼媚笑着丢下手绢,花魁在不远处的坊船上,卖弄起舞。

说实话,这是穿越以来,徐牧看过最热闹的景致。

一度让他以为,步入了某一场盛世之中。

“东家,这好像不是一场猴戏。”

周遵咽了口唾液。

在旁的司虎等人,脸色也同样微微震惊。

如他们,在边关之时,哪里见过这等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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