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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头雄鹿拥有罕见的巨大体型,体重约在一百五十公斤左右,内脏也有20公斤以上。
和林克预想的一样,这头狼饿极了,它在过去的二十分钟时间里,狼吞虎咽的把整头鹿的内脏掏空吃下去。
当它钻出来时,因为肚子太大,差点儿卡在鹿肛门出不来。
在火把的照射下,撑圆的肚皮甚至呈半透明状。
这样子的狼,丧失了敏捷优势,没有了狠辣。
也失去了孤注一掷的勇气。
这就是雪原生物的生存法则,有吃的时尽可能多吃,在被血腥味吸引猛兽到来前离开。
别说猎物太重拖不动,能也不行,一路血迹暴露巢穴位置。
它现在拖着大肚子,别说冲锋撕咬,连转身都不灵活了。
这样的狼,还有一个小时前拼命的气势吗?
必然不能。
“嗬!”
当距离还剩20米时,林克发出吼叫声挑衅,还将火把压低,让它看到燃烧的火焰。
“嗬!”
林克又往前大跳一步!
第二次吼时,狼向后轻轻跳了一下。
它犹豫的看着鹿的尸体,又看看逼近的林克,目光在二者之间游弋。
“嗬!”
林克再度大吼,猛的作势冲一下,狼这次连续向后退了两小步。
它以为自己还有选择,但在人类眼中,它已经输了。
“嗬!”
林克最后大吼一声,将手里的火把扔了出去!
火把划着橘红的圆圈儿,先在鹿的尸体上撞了一下,然后朝着雪原狼飞去。
而林克,举着斧子紧跟其后!
抡圆的大斧,在空气中砍了个寂寞。
狼跑了。
在火把飞来的一刻,雪原狼就丢下猎物,夹着尾巴,“嗷呜~~~”
的叫着跑向黑夜深处。
狼终究是怕了,这顿餍足的饱餐足够它挺一个星期,现在它才是穿鞋的那个。
也许它会念念不忘,等消化一些再杀个回马枪。
也许它指望着,林克吃饱后给它再留点儿残羹冷炙,但这些想法注定落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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