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他没有想到,e小姐喜欢的舞蹈、绘画、文学,他完全没有兴趣,他只喜欢跟一群驴友露营徒步,在溪边住帐篷这种事e小姐是绝不会同意做的。
e小姐会花一天时间做一个精致的蛋糕,然后把照片放到网上,等很多人点赞,而他喜欢只用半小时炒几个家常菜,狼吞虎咽风卷残云。
e小姐在听歌剧时他在睡觉,他在比赛的球场上连续进球时得意地回头却只能看到在看报纸的e小姐。
多愁善感的e小姐会因为落叶铺满一地而伤心落泪,把e先生吓得手足无措,在看到感人的电影更是哭得稀里哗啦,他们相处的日子好像欢乐总是很少,多的都是莫名其妙的安慰。
最后e先生竟然成了先移情的人,他喜欢上了在旅行时遇到的一个女汉子,活泼开朗,泼辣风趣,一个人扎帐篷都不会比男生逊色,e先生提出分手时被e小姐扇了一巴掌,他自知理亏,匆匆道歉离开。
常理都说,得不到的总觉得最好,但我认为这话放在感情上其实并不科学。
我想你应该听过这么一句话:人这一辈子会爱上两个人,一个惊艳了时光,一个温柔了岁月。
当初的惊艳,只是因为世面见得少,爱上的只是那忽远忽近的暧昧时光。
你说暗恋者只能独自在角落里舔舐伤口,我不是很认同,若是用被刺伤来形容暗恋收到的伤害,我觉得不过只是限于皮肤,会痛,却很容易愈合,伤口结痂后,虽然会留下一道疤痕,但完全不会影响功能和使用。
但深深爱过一个人,然后失恋,这样的痛有可能是深入骨髓,永远也不可能痊愈,即使外表恢复,在之后做每一个动作,也都会隐隐作痛。
所以,暗恋一个人,即使没有结果,也无需太过伤怀。
来信的最后一句,既然是开玩笑的,那我是否可以不作回答?
d先生”
这封回信是什么意思?他这封回信是什么意思!
他是借着e先生的故事来讽刺我?不不不,d先生不是这样的人,他只是想要……好心的提醒我?
暗恋一个人,即使没有结果,也无需太过伤怀。
我反反复复在看这句话,他一定是在暗示什么,一定是。
等我的手机屏幕突然一闪,然后迅速变黑,我才发现,自己的手机没电了,而且为了找信号,我不知不觉地离山庄已经好远,郊外没有路灯,伸手不见五指,不时传来风吹过树叶的声音,还有隐隐约约的狗吠,那一刻,我内心的恐惧从脚底慢慢开始冲上头顶。
没有手机,我无法给徐赟打电话,没有路灯我根本不知道该往哪里走,这里是荒山野岭,我要是自己摸黑找路,很有可能会越走越远,可我如果在原地等,正在觥筹交错也许早已酩酊大醉的徐赟,他会注意到我的离开吗?
凶杀、分尸,该死,之前接触到的案子中那些血腥的画面一幅一幅地闪过。
我两腿一软,突然觉得好无助。
不知道在田间地头等了多久,前面突然闪过一星的亮光,我想张嘴喊,又怕来者不善,直到那个熟悉的声音在寂静的夜里响起,如果一颗石子掷入一潭死水中,才慢慢恢复生机。
“阿幸——”
我一定是太害怕了,想要回答他,眼泪却抢先夺眶而出,那边等不到回应,却听到我的抽泣,脚步突然变得慌乱,音量也调高:“是你吗?苏文幸?”
最后要感谢智能手机强大的电筒功能,照得我一副梨花带雨的脸更加显得苍白,这绝对是我第一次在他面前显得这么地软弱。
“你真是不让人省心……”
徐赟松了口气,把手机放回口袋,一步一步走近我,然后伸手一揽,把我给搂到怀里。
江青柠睡了帝国黑阎王。再次见面,男人甩了一张金卡,两百万,再陪我一晚。她捡起金卡,摸出一毛钱硬币丢在他的脸上,两百万零一毛,给我滚。穷途末路,她说,宁少,缺暖床的吗,两百万暖一晚。宁西洲领证,我的一切都是你的。江青柠无爱的婚姻,我不要。男人开始脱衣服,所以,现在开始爱。可是,有人说我配不上你。结婚当天,帝国阎王单膝跪地,宁西洲配不上江青柠,老婆,求不休。婚后boss,夫人故意开车撞了你的前未婚妻。又惹我老婆生气,怎么没把她撞死?boss,你去哪?会议还没有结束!我老婆撞了人,她单纯善良,一定很愧疚,我去安慰她。助理鬼扯!...
从小失去姐姐的楚阳帮助意外出现在自己世界的魔女返回魔女的世界,跟随魔女一起返回的楚阳决定借助魔法的力量找寻失踪的姐姐,但是在那个世界重新开始的生活,未知的魔法,世界开始动荡,真相接连不断的浮现,成为剑之魔女最强武器的少年,人类的命运,魔女的抉择,全部握在一人的手中,少年,要如何抉择...
生性单纯正直的平凡青年,因意外穿越到异世,卷入到铁血战争当中,大破威猛的连环铁甲马,险胜威力超绝的凶悍猛兽,手握两大神器,腰串四海财富,麾下百万重兵,一统锦绣江山。。。...
公元8888年,世界上最新科技研发出来的一种特殊的时光机器,据说可以把人的意识随机送到其他星空。至于这台机器还有哪些缺欠,需要找人测试。一个名叫秦风的男人,亦是被称为最危险的人物,很荣幸的成为了这次实验的小白鼠。故事就从这里开始...
那一天,在山峰之巅。一本绝世秘笈,一场惊天之战。那把剑,种进了他体内,而他,也被抛下了万丈悬崖!时间在流逝,剑,在沉眠!那一天,一场突如其来的恶战,唤醒了那把剑,也唤醒了他脑海深处的记忆!曾经的梦境竟是真实,深沉的哀伤化成仇恨的种子!那把剑,伴着他,随他行!隐无踪,出见血!冲天的剑气啸空而起,...
四十五岁之前,他只是一个早点摊小老板,身处中年危机的失败父亲。四十五岁,他获得得全国业余联赛最佳射手。四十六岁,他成为足协杯最佳射手。四十七岁,他获得华超联赛金靴。四十八岁,转会英乙球队,帮助球队夺得足总杯冠军。。。。。四十九岁成为曼联队的一员,当年夺得英超金靴,成为曼彻斯特的城市英雄。。。。。各大体育媒体惊呼,他是妖孽一般的存在。然而,他的征途不仅仅限于英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