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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四下午放学,秦歌没有直接回家,而是拉着杨兆去买西装去了。
是的,他买西装去了,一切只因为方长青给他明天下午放学之后参加聚餐的老师名单之中有李诗雨的名字。
秦歌知道李诗雨也要去的时候立马就不淡定了,他想着一定要把自己收拾得帅气一些才行,思来想去他觉得西装最正式,也最帅气,于是他便决定今天下午放学去选一身帅气的西装。
“到底去干嘛啊?”
正在收拾书包的杨兆有些不情愿的开口道。
“卖衣服,走吧,待会请你吃火锅。”
秦歌开口道。
“真的?”
杨兆开口道。
“骗你干啥,我发稿费了,请你吃个够。”
秦歌开口道,这杨兆的为人挺对他的胃口,这算是他现在最好的朋友,所以秦歌当然不会连一顿火锅都舍不得请他吃了。
“那行,那就走吧。”
杨兆闻言开口道。
“行,那就走吧。”
秦歌开口。
两人也收拾好了书包,朝着教室外面走去。
……
“又回到最初的起点
呆呆地站在镜子前
笨拙系上红色领带的结
将头发梳成大人模样
穿上一身帅气西装
等会儿见你一定比想像美
……”
路上秦歌不自觉的就哼起了胡夏的《那些年》。
“你这是什么歌啊?调调挺好听的,回去我也搜来听听。”
杨兆开口问道。
“我自己写的,怎么样?还可以吧?”
秦歌道。
“吹你的死牛,你谢谢书就很厉害了,还写歌?”
杨兆鄙视的道。
“骗你干啥,不然你听过这首歌吗?”
秦歌反问道。
杨兆一愣,他还真没听过这首歌,不过他还是不相信秦歌会写歌,于是开口道:“这……倒是没有,不过肯定是那个歌星新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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