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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川啊,阳羡啊,都去过。”
从南到北,半年时间他快把修真界走遍了,但是不出意外,大家都喊他大魔王。
“不过说来说去,我还是觉得湘潭的火培鱼最好吃,哥哥可一定要去尝尝!”
姜云清抓住了重点:“你为什么总想着吃?”
“啊?有吗?”
“有。”
“有就有呗。”
南初七朗声笑着,“能吃是福,比如我现在可惦记哥哥的鸭馔呢。”
姜云清也笑了几声,“羡慕。”
“羡慕我什么?哥哥,你跟我一起走吧。”
姜云清没有回答,忽地,他撑着腿起身,“困了。”
反正明四那边有道长看着,不用自己担心的。
南初七半躺在台阶上没动,但他朝姜云清伸出了一只手。
意思很明显,拉他起来。
姜云清把人拉起来,还很贴心地替他捡起了地上的衣服,抖去上面的灰尘。
南初七啧啧两声,“看看,哥哥果然很贤惠。”
借来的这间厨房距离镇长家不远,主要是抱子坞地方小,加上南初七的方向感特别好,根本不怕迷路的。
姜云清欲言又止:“你……”
南初七原本走在前面,听到他这话又退了回来,“我怎么了?”
“你是狗吧?”
南初七:“啊?”
黑灯瞎火地带他回去还不走岔路的,可不是狗吗?
见人愣住不动,姜云清回头看了他一眼。
南初七:“?”
姜云清:“?”
终于,南初七忍不住了,往他脑门上弹了一道,“笨蛋云清。”
灵光乍现的新外号,当然先试试水了。
南初七负着手,俯身刚要喊,姜云清就一把捂住他的嘴,掌心贴在他温软的唇上,觉得有点痒。
“闭嘴。”
南初七反握住姜云清的手,不知是谁的指尖冰凉,他刚好站在无光处,头顶的月光也只是照亮了他小半张脸,因此增添了几分朦胧美,叫人一时移不开眼。
目光相对时,在尤为安静的夜里,广场上的欢声笑语似乎离他们很遥远。
一种别样的情绪兀自跳了出来,挠得姜云清的心直痒,但他搞不太懂。
南初七直接和他十指相扣,那双像狼的眼眸里,有种宣示主权的得意。
姜云清吸了口凉气。
很近。
从来没有这么眼对眼地近过。
南初七伪装得太好了,以至于姜云清很多时候,都忘记了这层皮囊下,藏着怎样一个离经叛道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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