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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龙王履行龙族的誓言。”
嘻哈再次重申。
誓言?什么誓言?
我擦!
望着地面上单膝跪地,跪着和站着都没有自己大腿高的地精,龙王心中顿时一群羊驼欢快的奔袭而过!
“龙族,是绝对不会违背誓言的。”
龙王义正言辞的开口道:“请问你有什么证据证明你斩杀了恶魔,救下了龙族的血脉?”
其他人一脸鄙视的看着嘻哈,心道:得了便宜不知道见好就收,糊弄住了龙王就得了,难不成你还想当地精龙骑士?话说,这龙王也是够亡灵的了,这东西应该怎么证明?
就在龙王为自己的急智洋洋得意的时候,嘻哈默默的从怀中掏出了一个瓶子,漆黑的瓶子。
瓶子的本身并不是黑色的,而是透明的,而让瓶子变成黑色的,是里面那仿佛有生命一般的烟雾一样的存在,恶魔之血!
一直躲得远远的埃里克顿时就不干了,一把掀开斗篷,嘴唇几次蠕动,终究还是没有说出什么来,最后索性再次将斗篷扣上,嘴里低声嘀咕了几句谁都听不懂的话。
别人听不懂,不代表嘻哈听不懂,因为埃里克说的是地精语:“哪个傻缺恶魔会跟你比赛撒尿谁撒的远?而且还输了,两次!”
龙王脸上得意的表情,在看到嘻哈手里那团烟雾一般的恶魔血之后,顿时就僵硬了。
在这里,没有人比龙王更加清楚恶魔了,因为龙族就是为了恶魔而参战的,战斗中,龙族是唯一可以依靠强悍的身躯跟恶魔正面厮杀的生物之一。
低级的恶魔,血液是液体的,只有那种力量堪比诸神的强大恶魔,本体无法降临到这个世界上,才会用分身来到人间,而他们的血液,正是这种处于气体和固体之间的颗粒烟雾状,这一点龙王是无论如何都无法否认的了。
如果说,这个世界存在能够侵蚀黄金龙族的恶魔力量,那一定是高等恶魔,而他们的血液,正如嘻哈手中的恶魔之血一样,如烟如雾。
在看到这一瓶恶魔血的瞬间,骄傲的龙王肃然起敬,因为眼前卑微的绿色生物,是可以跟巨龙比肩的伟大存在,那是曾经斩杀恶魔的英雄,哪怕是一只跟黄金龙族争斗后虚弱不堪的恶魔,那也是为龙族除了一大后患,这样的生物,哪怕是地精,也绝对值得龙族去尊敬。
“伟大的地精骑士,你赢得了龙族的尊敬,在双方平等自愿的前提下,你可以选择任何一头巨龙,成为你忠贞不二的战斗伙伴。”
龙王此话一出,举座震惊!
要知道,龙骑士,不是没有,但是那是及其少数的存在,只有真正拥有力量与智慧,并且品德高尚的人,才能够得到龙族的青睐,而面前的,虽然是个骑士,但却是个地精骑士!
什么时候在人类眼中都是低等生物的地精,能够获得如此殊荣了?这绝对是地精历史上的里程碑!
“黄金巨龙可以么?”
众人晕倒,嘻哈,你真的是太不要脸了,有你这么得了便宜卖乖的么?
龙王的脸,几经抽搐,从牙缝儿里挤出来一句:“当然可以,只要黄金龙族愿意。”
“咳,哈哈,哈哈哈,皆大欢喜啊,路易殿下,我看我们就不要在这里耽误时间了,还是赶紧抓紧时间去搜寻黄金龙族的后裔吧,希望他们母子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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