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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秃驴,当年为何出家?”
送走小沙弥后,萧擎苍与胖主持双双走出厨房,他问道。
目光扫过后院积雪上的弓弦印,那里有长宁公主练箭时留下的脚印,每一步都带着不同于百姓印象里的皇室女子该有的飒爽。
萧无明那日在烟花楼见识过赵翎那张腿搭弓的本事,可要说此招,萧擎苍早在二十年前就见识过。
那时的长宁公主还不过二十有余,在塞外与西北军一同抗击蛮怒,一柄长弓近乎百发百中,当时带队的郭勇还在私下里赞叹,称长宁为凤阙奇女子。
玄苦和尚灌了口酒,笑道:“王爷倒是贵人忘事,贫僧本是边军伙夫,跟着老营长在蛮怒关吃了三年雪,啃了三百条羊腿!”
他掀起袈裟,露出西北军特有刺青,只是被层层肥肉挤得变了形,“后来先皇下旨,要咱们这些老卒剃度为老营长守灵。
贫僧舍不得酒肉,更舍不得长宁那口子,索性便是趁夜逃出营队,在山里过着潇洒日子。”
他努了努嘴,指向后院正在扫雪的身影,长宁公主正穿着素色棉袍,眼神时不时朝他们这边看来。
萧擎苍嗯了一声,记忆里好像却有此事。
玄苦和尚停顿一下,继续道:“不过这样也好,白天穿袈裟敲木鱼,晚上换布衣搂老婆,佛祖要是怪罪,就让他来尝尝贫僧的羊腿肉配烧刀子。”
何慎之白眉抖了抖,记忆突然回到多年前的蛮怒关,玄苦还是个精壮伙头军,背着三十具弟兄的尸体走出关隘,脊梁骨被血水浸透,却比铁铸的旗杆更直。
他幽幽叹了口气。
岁月可是不饶人,如今这帮老伙计当真是看一眼少一眼。
随后,他感慨出声道:“那时的大师,倒是真像个英雄。”
“放屁!”
玄苦和尚突然笑骂,肥手指着何慎之的白胡子,调侃道:“整个西北,不说当今,就说我们年轻那会,管他什么江湖第一的白庆年,只有王爷才称得上是英雄!”
萧擎苍闻言一笑,也是不好出生反驳,他望向院外的那口破钟。
那口钟貌似还是长宁那丫头提的意见,说寺庙无钟怎可称之为寺庙?
“你这秃驴说的倒是好听,不过是断不了红尘,”
萧擎苍笑道,声音里带着连自己都未察觉的怅惘。
玄苦和尚重重嗯一声,苦笑道:“也是怕,怕红尘里有断不了的刀,有护不住的人。”
说罢,他看向后院。
长宁公主正抱着木盆走过梅树,弓弦在她腰间晃动,每一步都带着当年步法。
他又是回忆道:“当年老营长说,这世上最脏的是杀人的手,最净的是护民的心。
贫僧这肚子里,装的不是酒肉,是三十个弟兄的骨头,和老营长的碎碎念。”
他拍了拍肚皮,又是笑道:“王爷您看,都在贫僧这儿焐着,比佛经还烫。”
膳房外突然安静,唯有炭火噼啪作响和风雪呼啸。
何慎之注意到身后偷摸过来的明心,正偷偷将半块羊腿肉塞进袈裟。
小沙弥的动作利落得像极了这老和尚。
真是有其父必有其子呐!
“小师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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