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陈曦默默地叹了口气,这不正是自己想要的吗?
所以,不要矫情了,不就是领个证吗?
她领了!
李向北高兴地走了。
留下陈曦不知道做什么好了,在院子里站了好一会儿。
就这么嫁人了?
这魔幻的结局,真是出乎她的预料啊。
她还想着使出种种手段来勾搭勾搭呢,没想到人家一天之内一步到位。
她想象中的闪婚都没这么闪的!
罢了罢了,反正她又不会这么早就去随军。
怎么也得明年开春吧?
那可是大东北,冷得很!
而且,林家人还没落魄到她想要的结局,等刘小红彻底对她造不成任何威胁的时候再去随军。
时间她都选好了,就明年开春,是东北那边的春天。
希望那个时候,李向北能回来跟她办一场小范围的婚礼,就更好了。
时间不以任何人的意志为转移,第二天如约而至。
陈曦今天醒得也很早,毕竟早睡就会早起,习惯了。
就是她正在刷牙的时候,大门被人敲响了。
能在这个点儿来敲门的肯定是李向北了,陈曦就这么拿着牙刷去开门了。
李向北进门后,就伸手擦掉她嘴角的牙膏泡泡,“家里准备好了早饭,我父母迫不及待地想见你。”
陈曦点头,以最快的速度洗脸刷牙,然后躲到卧室换衣裳去了。
今天她穿上了李向北买给她的大衣,依然是鸡心领的毛衣,只是换了一件略带粉白色的衬衣。
这颜色可不属于这个年代的大众色,他们厂里的染色师傅搞错了色号,染出来的瑕疵品。
这批布本来的颜色应该是纯净的白色,不知道谁往里面加了那么一点点的红,就成了这样的粉了。
陈曦抢了十好几米布,先给自己做了件衬衣,如今配上米驼色,看上去还行。
就是她只有这么一件毛衣,看来还得再织一件浅颜色的才好配衣裳。
裤子的颜色是黑色,再穿上她的小皮鞋。
嘿,要是没有那两个小麻花辫儿,就是一个靓丽的都市丽人。
这样的穿着,在这个年代还是很亮眼的。
李向北冲着她连连点头,“好看!”
这样的穿着让小姑娘看上去大了几岁,跟他更配了。
收藏请点星星uarruarruarr泱泱华夏五千年我们相信人死后会有另外一种存在的方式,那就是鬼魂。汉有武帝思念李夫人,招魂见之。清有蒲松龄,专好妖鬼之说。时至今日,每逢清明中元年关等节日,很多人都会烧香烧纸,以缅怀先人,求其护佑。但你有想过我们烧的纸钱等祭物真的能到先人之手吗?这些冥物真的能在...
(爆宠1…你干什么?女孩攥紧衣领防备的看着男人。他低首俯嘴,除了你还能干什么…她,曾经的弃婴一枚,十八岁成人礼的当晚接到一通电话扔下一众宾客独自跑去了医院,却在那一夜发生了让她措手不及的一幕,失去她此生最珍贵的东西。他,手为云覆手为雨,却屡次被亲妈设计,终于在最后一次中招后躺进了医院。某节目访谈请问祁总平时除了工作...
本书简介小小农女想在乱世里活出幸福来。诸侯,天子,她明白选了谁都不合适。这个乱世里男人只爱天下,夹缝中存活之时,她唯愿用小女子的小谋略,成大男人的江山事。然后,要负她的男人下地狱。再之后,她要带俩娃去种田。只是这田都是天子的,天子肯答应吗?...
仙神演绎的末代世界,一名渔村小子挣扎前行,他的目标永无止境!天行健,君子自强不息!这不是爽文,也不是种马后宫,不能满足您只图一快的需求,从某种意义上而言,不符合当今网络小说的大流。但,这是一本用心写的书,如果耐心看下去,相信您一定不会失望!不是每本书都有资格火起来,但每个人都有资格成为读者。新书是株幼苗,需要你施肥(收藏)浇水(推荐票),才能茁壮成长。仙神易书友群236343878(不语在群中恭候各位书友)...
活了两世,还没认出本王,该罚。红绸帐暖被浪翻滚,夏倾歌捂着自己的老腰骂娘杀千刀的,谁说他是面冷腿瘸肾不好的残王?他根本就是不知餍足的饿狼。她是倾世谋妃,一国皇后,为辅助所爱之人上位,她机关算尽费尽心机,可在事成之后,她产下双生子当日,却被自己所爱之人亲手了结了母子三人的性命。重生五年前,夏倾歌带着仇恨惊艳变身,...
穿越异界,附身废材皇子,本以为要被蹂躏屈辱而死,却获得帝皇系统,从此强势崛起,镇压各种不服,我们的目标是成为诸天万界最强皇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