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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小说的长度本身却并没有优劣之分。
一本糟糕的长篇小说,无论它怎么长,也无法敌得过一篇优秀的短篇小说对人性的启迪作用。
在一些能力较差的小说家那里,片面追求小说的长度,成了一种通病。
仿佛不长,他们本人作为小说家的存在就会发生疑问似的。
为了增加长度,他们拚命往小说里塞进低级趣味、弱智无聊的细节描写。
现在比较流行的“通俗小说”
,基本都是这样的创作心态。
细节的空洞,必然使这些小说显得臃肿和虚伪。
从内心说,我也能理解那些“通俗小说”
的作者,大家都是人,都有坑人的愿望吧。
拼八凑弄出一部长篇,骗骗读者的钱,只要读者舍得,那也未尝不可。
孔圣人说“吾日三省吾身”
,我也来装模作样地反省一下。
那些使我激动过的小说、使我佩服过的小说,它们的长度所到之处,也正是它们无比精美和感人至深的细节描写正像针一样扎入我体内之时。
陀思妥耶夫斯基的《被侮辱与被损害的》中,小女孩涅莉临死前说的话、以及当时的环境、以及万尼亚的心理,这些描写不由人不落泪。
虽然使人落泪,未必是衡量小说优秀与否的绝对指标。
有意义的动作描写
人格化的动作,能够创造生动鲜明的画面和使对白富有活力——威廉•;塔玻利
当我第一次写作时,我认真地接受了一位朋友关于写作的建议,他强调人物的动作对故事的发展起着重要作用。
但在那种平静的场景中,当小说中的人物在交谈和聆听的时候,我就有了麻烦。
我错误地认为在这里只要用一些简洁的“动作”
词语就足够了。
因此在我的场景描写中充斥了“他点头”
,“她耸了耸肩”
,“他起来”
,“坐下来”
,或“跷起二郎腿”
这样的短语。
我甚至让我小说中的人物看、打呵欠、微笑、叹息。
这些都是我在人物对白时所用的“动作”
,我把“有意义的动作描写”
误认作写单一的“动作”
。
由于这些可有可无的词语大量充斥其中,我的手稿不得不报废。
时间和一些有关小说写作的研讨会帮助我改掉了这些毛病。
我懂得了枯燥无味的陈述和平凡的动作没有什么两样,都是小说的大敌。
我终于明白,当人的活动与情感、态度、姿势或表情联系在一起的时候,它们才是有意义的动作,这是人格化的动作,能够创造生动鲜明的画面和使对白富有活力。
我来给你们举个例子:中士霍金斯和中尉卡拉瑟斯是两名警察局的探员,他们正在中士的办公室讨论一桩谋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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