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林克南俊逸儒雅,像是从漫画里走出来的美少年,让余明珠一见便倾心。
如果说余明珠有什么后悔的事,便是那个下雨天让余晚秋给她送伞,如果她没有让余晚秋给她送伞,那林克南就不会见到余晚秋,就不会对她一见倾心。
“小秋他根本就不喜欢你,你何必苦苦相逼?”
“我也不喜欢你,你又何必苦苦相逼?”
余明珠从来没想到自己会栽在一个男人手上,从来都是男人在她身后追,直到遇见林克南。
可即便知道林克南不喜欢自己,她还是很喜欢他,无法控制的喜欢他,遇见他后,她的眼中便再也看不到别的男人。
她恨,恨林克南为什么不喜欢自己,更恨他为什么喜欢余晚秋,她有什么地方不如余晚秋?难道就是因为她是余氏集团的千金小姐吗?
那她就夺走余氏,成为余氏集团的千金小姐。
她如愿的成为了余氏集团的千金小姐,如愿的成了林克南的未婚妻,以后也能如愿的成为林克南的妻子,林氏集团的二少奶奶。
但她清楚的知道,林克南的心不在她身上。
可,哪个人不想要两情相悦的爱情?哪个不想要甜蜜美满的婚姻?
余明珠等待着,等待着林克南的心落在她身上,等待着林克南的情环抱着她。
四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的时间,他的心总算起了波澜,她坚信,时间和陪伴总能让她如愿以偿。
但是,余晚秋回来了,他喜欢的女人回来了。
余明珠不怕余晚秋,但是她怕林克南,她怕林克南的心乱了,疯了,怕他因为余晚秋抛弃她,到时候别说奢求他的爱了,怕是连她林二少奶奶的头衔都保不住。
不,她绝不允许这种情况发生。
他的爱太难求了,她要先保住她林二少奶奶的地位。
余明珠从包里拿出一包有致、幻作用的药、粉,倒入酒杯里,看着白色粉末融化在血色的红酒里,她微微的笑了,烛光下显得明媚多姿。
林克南一进门就看到了鞋柜上的高跟鞋,有些惊讶。
这是他的私人公寓,除了他,只有余明珠有钥匙。
她原本也是没有的,林克南也没打算给他,只是,计划赶不上变化。
林老爷子不喜欢儿孙醉醺醺的,有次他喝醉了,让余明珠送他来这里,此后余明珠便缠着他要钥匙,缠得林克南烦了,不想她再缠了,就给了她一把,不过她也挺识趣的,很少来这里。
余明珠打开客厅里的灯,微笑的看着林克南。
“你怎么在这里?”
林克南换上拖鞋走进去。
余明珠走上前,接过他脱下的衣服,挂在衣架上。
“我想你了。
特意等你回来。”
林克南的目光闪了闪,转头看她。
余明珠挽住他的胳膊。
微微歪头,笑着望他。
她本就长得美,此刻脂粉未施,更显得那肌肤光滑细腻,似有珠光闪烁,熠熠生采。
林克南看着她小女孩似的模样,心微微软了些。
“你怎么知道我今天回来?”
余明珠笑笑,没说话,拉着她走进餐厅。
五年前,亲眼看着妹妹被人侵害,我无能为力!五年后,我逆袭归来...
如果给你一门失传百年的江湖技能,你的寿命将会减少十年,你愿意拿这十年的寿命来换吗?什么技能?你的玩意可以自由的扭动,上下左右,角度任你选择。十岁的李术抬起那一张稚嫩却充满闷骚的脸,望着眼前穿着衣衫褴褛的老头。不说话。老头问你愿意吗?...
都已经七十万字了,读者基本上也都差不多定下来了,但是还是想改一下简介。开头因为呆子的一时糊涂,竟然有了一些百合倾向,再加上后来没收住,所以让很多人误会,这本书的成绩也因此受到很大的影响。现在已经七十万字了,大家不要被开头所影响,想看就坚持看下去吧,会让大家有意外的惊喜的。郑重提示,本书后宫,不喜勿入!这只是一个sone的梦!卫道士就不要进来了。如有雷同,纯属巧合!最后说一声本书不是百合,想看百合的就不要进来了。最后的最后,本书不是种马,不是推土机,多女主!ampltpampgt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韩娱之梦幻少时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ampltpampgt...
金融巨子,桀骜不羁爱上带刺的玫瑰即使将他扎得遍体鳞伤他仍是强势的要将她紧紧狠抱在怀里强势地占有她,你注定是我的你逃也逃不掉最后有谁能招架得住那张绝世俊颜的疯狂与痴缠本文很虐也很宠欢迎跳坑...
蓝天绿野羊群这是草原?我,成了科尔沁的格格?乌克善布木布泰哲哲皇太极!怎么是他们?原来,我成了未来皇太极最爱的女人!杯具的海兰珠,就是我即将面对的生命轨迹?不!我不要当寡妇,我不接受幼子早丧!我要改变这历史这命运!逆天,重塑一个全新宸妃海兰珠!...
三成魂穿东京,成为一名平平无奇的高中生。母亲离家,留下二十万日元,一家武道具店,一个可爱的妹妹。日元从纸币变成了硬币,武道具店濒临倒闭,妹妹吵着要休学。无奈,三成只能撸袖子当起了店长。目标,成为东京最靓的店长!多年以后,三成被冠以令和剑圣的称号,名满霓虹。话说,我一个卖竹剑的怎么就成了剑圣了?这中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