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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穿一下总不知道是否夹脚是吧?
是的。
当车祸后何方说失去了记忆,罗婉以为他们是重新开始,其实何方从来没有忘记她,当然也没有忘记曾真,他之所以选择罗婉,是因为曾真给他的生活已让他厌烦,他觉得每一天都是前一天的重复,人的一生就像一个由无数个点串成的直线,毫无新奇,每天有的是各种各样的鸡毛蒜皮,各种争吵不休,而他是一个内心充满浪漫激情的人,觉得这样过一辈子无疑是白活一场,也许外遇就是寻找生活中新鲜感的必然之路。
他讨厌平庸,却又无法传奇,所有的逃离都是白搭,像一条鱼,从一个池塘跳进另一个池塘,都是一潭死水,没有壮阔的波澜,没有奇异的海景,没有梦幻的龙宫。
但在跳进去之前,鱼儿不会这样想,总误以为旁边的池塘是大海。
所以与罗婉结婚以后,他发现生活并没有改变,只不过曾真的唠叨换成了罗婉的唠叨,鸡毛还是鸡毛,蒜皮还是蒜皮,平庸的争吵却换了一种吵法,曾经是节衣缩食的,如今的争吵却有些奢侈:二手的宝马,比别人晚买一天的LV,排队买的苹果6……
罗婉动了阑尾炎手术,还特地在朋友圈里发了照片,休病假的时候对何方说,我挨了你一刀痛得很,你得给我买一个LV,不能让我白挨。
何方苦笑不得,却也满足了她,谁叫她撒娇的样子那么可爱呢?病假后第一天上班,罗婉背了新包姗姗去迟,虽然她七点钟就已经起了床,恨不能早餐都不吃就赶到办公室去。
我想女人买了好看的新衣服,名贵的包包,漂亮的首饰,就像小孩子一般,有着一种特别想要炫耀的心理。
记得小时候,每次妈妈给我买了新衣服,我就迫不及待的穿起来,走到邻居家给小伙伴看,看到他们围着我,眼中射出羡慕的光,嘴中发出啧啧的赞叹,即使碰到个别特爱嫉妒的,故意装出一副不屑一顾的表情,都能让我感到从身心底里的满足,这种得意的感觉,远胜于漂亮衣服本身带给我的快乐。
如果妈妈是在晚上拿出给我买的新衣,小伙伴早已经睡着,那这夜对我来说简直是煎熬。
LV,那是品质的象征,是高雅的代名词,有几个女人不想拥有一个呢?难怪罗婉要炫耀,她想像着同事们羡慕的眼光,嫉妒的谈论,就有一种迫不及待的感觉。
但她知道不能去早了,去早了谁会注意到你的包包呢?巨星总是最后一个出场,闪光的总在后面。
她整整迟到了一个小时,去补签了一个到,这才来到办公室,可她发现自己还是太心急了,因为她们竟然全都还没有来。
真是令人失望啊,那想像中如众星拱月的场面没有出现,迎接她的只有冷冷清清的静默,纵然你的肩头挎着LV。
她们办公室几个都是女人,工作上的事情少得可怜,男人坐办公室喜欢喝茶看报纸,她们不喜欢喝茶,也不想看报,每天只是聊天打卦。
那些国家大事与我们什么相干呢?与其关心领导人访俄访美,不如说说谁穿了一件新衣服,谁的老公又升职了,谁新做了一个头发,谁的孩子考试考了每一名。
同事们陆陆续续来了,都没有看到她特意摆在办公桌上面的包包,也难怪,不过没关系,等下借口办事先走一步,她们就会看到她肩头耀眼的包包了,可是最后进来的同事让她感到了绝望,那是比她小两三岁的女子,用她的话说,长得不漂亮却风骚得很。
其实是一个美丽的人,而且还是她的上司,副处了。
所谓一山不容二虎,一室也难容二美,她们俩表面和和气气如姐妹,但明争暗斗不休,比的是谁的香水更好,谁的包包更漂亮,谁的衣服更高雅贵气,谁的老公更帅更有钱。
那女子进来的时候,明显精心打扮过的,新烫的头发披散在肩头,长长的脖子上围着一条红色丝巾,黑色高档皮衣外套,灰色包裙,肉色打底裤,过膝的黑色长桶高跟靴,衬上修长的美腿,苗条的身段,婀娜多姿。
而更炫眼的是,肩上竟挎着一个新包,高档的做工,精致的线条,美丽的色泽,不错,也是LV,而且连颜色都跟她的一模一样。
罗婉迅速看了一眼自己的包包,它还在那里!
她什么时候买了这个包呢?同事们没有一惊一乍的感到惊奇,说明她们已经见过了。
却也当作一件新闻告诉了她。
罗婉无比恼怒,竟然比我更先买,太过份了!
这不是专与我作对吗?她感到后悔,为什么早早的发了朋友圈?她一定是看到我发的朋友圈,这才急急的去买的,可在同事们看来,明明是她先买啊。
还买一模一样的,太毒了!
古人说宁为鸡头不为凤尾,用一个新的东西,第一和第二的区别就好像奥运赛场上的冠军和亚军。
即使他们相差只有0.0001秒,可是冠军就是冠军,金牌就是金牌,其中的荣耀与声名,奖金与实利,都是不可同日而语的。
第一个踏上美洲大陆的哥伦布是英雄,青史留史,第二个踏上去的人是谁呢?无人知道。
她回到家里,对何方大骂那“**人”
,可何方不但不理解,不安慰,还说她虚荣,无聊,她本来是想找个安慰的,结果碰了一鼻子灰,自然不依不饶。
而何方也感觉厌烦了,他从来就讨厌虚荣的女人,何况这样虚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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