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谢芳华点点头,“够用了!”
秦铮回身,洗了手,坐在椅子上,喝着茶,看着她。
谢芳华的脸早已经不红了,虽然还是有些别扭,但到底她多年来学了很多不拘世俗的东西,便也不理会他,任他在一旁待着。
秦铮喝了三盏茶,谢芳华将六个布包全部缝制完。
秦铮走过来,将针线收起,顺带将布包拿起来看了一眼,一起收进篮子里,对她吩咐,“去床上歇着。”
谢芳华起身,去了床上,盖上被子,缓缓躺下。
秦铮将篮子放进柜子里,回身往火炉里添了些炭,忽然想起什么,转身走了出去,不多时,他拿了一个牛皮制作的水囊进来,将铁壶里的热水倒进水囊里,然后拧紧囊塞,走到床前,递给谢芳华。
谢芳华看着他。
“我娘生了秦怜之后,每个月那几日都手足发冷,兰姨便灌了热水囊给她暖身子。”
秦铮看着她苍白的脸色,“你手足也是冷的吧?强撑着做什么?女人就是女人,娇弱也没人笑话你。
拿着!”
谢芳华垂下眼睫,接过水囊,放入了被子里。
“你睡吧!
我去书房。”
秦铮丢下一句话,转身出了房间。
谢芳华将水囊放在脚下,冰凉的脚顿时暖了几分,不多时,疲惫晕眩感再度袭来,她闭上眼睛,又沉沉地睡了去。
落梅居安静,没有半丝吵闹。
谢芳华这一觉总算睡得舒服了些,醒来的时候,发现天色已黑,她出了一身的虚汗,将身下的被褥都给浸透了。
屋中无人,只她躺在床上。
她推开被子起身,走到衣柜拿了干松的衣物换上,又拿了一个布包,出了房门。
院中安静,小厨房没动静,书房点着灯,透过格子窗,她看到秦铮坐在窗前读书。
谢芳华想着外面的传言真是不可信,说秦铮不学无术纯熟是胡言乱语,就她这么些日子熟悉,他虽然行止狂傲,性喜目中无人,但是极其聪明好学,用在学业上的时间也许没有他玩的时间多,但他若是学起来,能投入百分之百的心。
她拿着布包去了茅房。
不多时,她从茅房出来,便见一个熟悉的身影急冲冲地冲进了落梅居。
她一怔,看清楚是谢墨含无疑,有些奇怪,哥哥有什么事情这么急?刚要出声喊他,又住了嘴,脚下踢了一个小土块,对着他打去。
“啪”
地一声,土块打在了谢墨含的脚边。
谢墨含猛地停住脚步扭头,见到她,神色一顿,脸色极其难看地看了她一眼,没说话,径自冲去了书房。
谢芳华一怔,哥哥来者不善,这副样子像是来找秦铮打架的。
她立即跟了过去。
“秦铮,你给我出来!”
谢芳华来到书房门口,本来要冲进去,想起什么,又顿住脚步,对立面低喝了一声,声音带着沉沉的怒意。
秦铮在书房里向外看了一眼,清晰地将谢墨含的怒意看入眼底,微微一怔,放下书本,站起身,推开房门,微笑道,“子归兄,你这副气冲冲的样子来寻我,可是出了什么事儿?”
“出了什么事儿?你做的好事儿,你自己知道。”
谢墨含恼怒地瞪着他,目光喷火。
秦铮疑惑不解,慢悠悠地笑问,“我这两日都未曾出府,不知道做了什么好事儿?招惹了子归兄如此动怒了。
你说明白一些,让我不至于被你冤枉。”
“冤枉?你觉得我会冤枉你?”
谢墨含看着他含笑的样子就有气,猛地对他挥出一拳。
江青柠睡了帝国黑阎王。再次见面,男人甩了一张金卡,两百万,再陪我一晚。她捡起金卡,摸出一毛钱硬币丢在他的脸上,两百万零一毛,给我滚。穷途末路,她说,宁少,缺暖床的吗,两百万暖一晚。宁西洲领证,我的一切都是你的。江青柠无爱的婚姻,我不要。男人开始脱衣服,所以,现在开始爱。可是,有人说我配不上你。结婚当天,帝国阎王单膝跪地,宁西洲配不上江青柠,老婆,求不休。婚后boss,夫人故意开车撞了你的前未婚妻。又惹我老婆生气,怎么没把她撞死?boss,你去哪?会议还没有结束!我老婆撞了人,她单纯善良,一定很愧疚,我去安慰她。助理鬼扯!...
从小失去姐姐的楚阳帮助意外出现在自己世界的魔女返回魔女的世界,跟随魔女一起返回的楚阳决定借助魔法的力量找寻失踪的姐姐,但是在那个世界重新开始的生活,未知的魔法,世界开始动荡,真相接连不断的浮现,成为剑之魔女最强武器的少年,人类的命运,魔女的抉择,全部握在一人的手中,少年,要如何抉择...
生性单纯正直的平凡青年,因意外穿越到异世,卷入到铁血战争当中,大破威猛的连环铁甲马,险胜威力超绝的凶悍猛兽,手握两大神器,腰串四海财富,麾下百万重兵,一统锦绣江山。。。...
公元8888年,世界上最新科技研发出来的一种特殊的时光机器,据说可以把人的意识随机送到其他星空。至于这台机器还有哪些缺欠,需要找人测试。一个名叫秦风的男人,亦是被称为最危险的人物,很荣幸的成为了这次实验的小白鼠。故事就从这里开始...
那一天,在山峰之巅。一本绝世秘笈,一场惊天之战。那把剑,种进了他体内,而他,也被抛下了万丈悬崖!时间在流逝,剑,在沉眠!那一天,一场突如其来的恶战,唤醒了那把剑,也唤醒了他脑海深处的记忆!曾经的梦境竟是真实,深沉的哀伤化成仇恨的种子!那把剑,伴着他,随他行!隐无踪,出见血!冲天的剑气啸空而起,...
四十五岁之前,他只是一个早点摊小老板,身处中年危机的失败父亲。四十五岁,他获得得全国业余联赛最佳射手。四十六岁,他成为足协杯最佳射手。四十七岁,他获得华超联赛金靴。四十八岁,转会英乙球队,帮助球队夺得足总杯冠军。。。。。四十九岁成为曼联队的一员,当年夺得英超金靴,成为曼彻斯特的城市英雄。。。。。各大体育媒体惊呼,他是妖孽一般的存在。然而,他的征途不仅仅限于英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