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好不容易缓过来,屋里已经很安静了,电视已经关上,墙壁上橘黄色的壁灯亮着,不似以往的温暖,带着几分落寞。
洗干净杯子收拾好自己,郝腾站在楼梯口犹豫的半天,想上去问问苏逸修怎么了,可又觉得自己会不会多余操心,走来走去走到大宝的屋里。
熟睡中的大宝对郝腾的脚步声已经很熟悉,熟悉到完全没戒心,一点儿没有要醒过来的样子。
心烦的甩掉拖鞋坐在地上,大宝睁开一只眼睛,看看是郝腾,又接着闭上了。
”
大宝,你说你爹咋了?刚才好像见他不高兴了。
那样的片子,我又没看过,突然见看到,肯定会……”
郝腾想到刚才电视里演的大尺度,耳根就烧的慌,“他是不是不高兴了?那因为什么不高兴的?是因为我吐吗?”
大宝喘了口气,将脸冲墙。
“大宝,”
郝腾索性爬过去,“你说你爹是因为我吐才生气的吗?不然不至于啊,你看他平时都是脸皮特厚而且很容易翻脸发脾气的那种,我告诉你他肯定是生气了,就那张脸,我敢肯定!
而且不是一般的生气。”
所谓引而不发,秋后算账可能脸更黑。
郝腾站起来还是决定去看看他,不然自己绝对晚上会睡不着,走到楼梯口,又纠结起来,索性蹑手蹑脚的偷偷摸摸走到苏逸修门口,将耳朵贴在门上,听里面的动静。
动静倒是没听到,门却开了。
“呃……”
做贼心虚的被吓了一跳,郝腾示意一休哥淡定,“你听我解释。”
苏逸修本来倍受打击的回到窝里,结果发现枕头和毯子还在郝腾的房间,虽然还能找到备用的,可是,还没发芽就被扼杀掉了,留点美好的念想还是可以的吧,再说了,自己第一次对一个同性这么上心,虽然对方吐了……没错,就是因为郝腾吐了,所以必须把自己的枕头从那间屋里拿回来,万一吐他一枕头呢,要知道,他可是很念旧的。
总之第一次心里砰砰跳以为会发展点禁忌之恋什么的,结果失败告终,打击还是不小的,同性之间那绝对不能随意产生什么,趁着郝腾吐的劲儿,他也准备理一理,自己对郝腾到底是怎么个回事。
一开门却看见郝腾趴他门上,吃惊是肯定的,随后他放松的恢复常态,“说。”
“我就是想看看你睡了没。”
“快了。”
两人默默无语,气氛相当微妙,郝腾心里着急,往屋里偷瞄了一眼,床上没枕头,“你的枕头还在我屋里。”
“我正准备去拿。”
“一起去?”
郝腾干笑了两声。
苏逸修看他那傻样很想笑,心里自嘲道,果然神经病了,明明傻不拉几的居然会觉得可爱的很。
“怎么光着脚?”
“忘了。”
“着凉怎么办!
又想发烧吗?”
苏逸修脸上带着怒意,“鞋呢?我是不给你鞋穿还是怎么的!”
“不是不是!
刚才去看了看大宝,落在它屋里了。”
苏逸修进去把他的鞋拿出来,看着他穿好,然后径直走到郝腾屋里,一手夹着枕头一手抱着毯子,“你早点睡,很晚了。”
郝腾心里一紧,感觉苏逸修如果出了这间屋子,他们肯定完了,虽然他们之间还没怎么,但他就是知道,只要苏逸修走,就什么都完了。
没有想自己喜不喜欢苏逸修,也没有想之后他们会怎样,更没有留下他能干什么,只是身体比大脑更诚实。
郝腾看着自己的手伸出去拉住的苏逸修夹着的枕头,手指的关节因为用力都有点泛白,生生把枕头的一边拧成了麻花,心脏紧张的起伏程度超出自己的想象,开口说话的声音抖得不像是自己,“你别这样,你别走。”
江青柠睡了帝国黑阎王。再次见面,男人甩了一张金卡,两百万,再陪我一晚。她捡起金卡,摸出一毛钱硬币丢在他的脸上,两百万零一毛,给我滚。穷途末路,她说,宁少,缺暖床的吗,两百万暖一晚。宁西洲领证,我的一切都是你的。江青柠无爱的婚姻,我不要。男人开始脱衣服,所以,现在开始爱。可是,有人说我配不上你。结婚当天,帝国阎王单膝跪地,宁西洲配不上江青柠,老婆,求不休。婚后boss,夫人故意开车撞了你的前未婚妻。又惹我老婆生气,怎么没把她撞死?boss,你去哪?会议还没有结束!我老婆撞了人,她单纯善良,一定很愧疚,我去安慰她。助理鬼扯!...
从小失去姐姐的楚阳帮助意外出现在自己世界的魔女返回魔女的世界,跟随魔女一起返回的楚阳决定借助魔法的力量找寻失踪的姐姐,但是在那个世界重新开始的生活,未知的魔法,世界开始动荡,真相接连不断的浮现,成为剑之魔女最强武器的少年,人类的命运,魔女的抉择,全部握在一人的手中,少年,要如何抉择...
生性单纯正直的平凡青年,因意外穿越到异世,卷入到铁血战争当中,大破威猛的连环铁甲马,险胜威力超绝的凶悍猛兽,手握两大神器,腰串四海财富,麾下百万重兵,一统锦绣江山。。。...
公元8888年,世界上最新科技研发出来的一种特殊的时光机器,据说可以把人的意识随机送到其他星空。至于这台机器还有哪些缺欠,需要找人测试。一个名叫秦风的男人,亦是被称为最危险的人物,很荣幸的成为了这次实验的小白鼠。故事就从这里开始...
那一天,在山峰之巅。一本绝世秘笈,一场惊天之战。那把剑,种进了他体内,而他,也被抛下了万丈悬崖!时间在流逝,剑,在沉眠!那一天,一场突如其来的恶战,唤醒了那把剑,也唤醒了他脑海深处的记忆!曾经的梦境竟是真实,深沉的哀伤化成仇恨的种子!那把剑,伴着他,随他行!隐无踪,出见血!冲天的剑气啸空而起,...
四十五岁之前,他只是一个早点摊小老板,身处中年危机的失败父亲。四十五岁,他获得得全国业余联赛最佳射手。四十六岁,他成为足协杯最佳射手。四十七岁,他获得华超联赛金靴。四十八岁,转会英乙球队,帮助球队夺得足总杯冠军。。。。。四十九岁成为曼联队的一员,当年夺得英超金靴,成为曼彻斯特的城市英雄。。。。。各大体育媒体惊呼,他是妖孽一般的存在。然而,他的征途不仅仅限于英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