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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朗日赞普(第1页)

从老道士那里出来,张继就用仅存的一只手拿着一只剪落的药穗不停的放在鼻子底下嗅着,王小麦的举动虽然反常,但是他从来不会无的放矢,就像那天他把几个装满碳粉的坛子运进皇宫,随后就生了爆炸一样,这个闻起来有着清苦香气的药穗看上去普普通通,不过王小麦如此看重,一定是有什么秘密在里面。

王小麦好笑的看着旁边疑神疑鬼的张继:“你小心些,这株草药可是有起死回生的功效,别浪费了。”

张继闻言手一抖,手里的药穗险些掉落在地,急忙手忙脚乱的接好,表情有些狐疑的看着王小麦:“起死回生?”

这话要是从别人嘴里说出来,他半个字都不信,毕竟行伍里混了这么多年,见过的死人也不少,还从来没有见过谁起死回生的。

但是王小麦太神奇了,那种看不见的气能让熄灭的火星复燃,和孙老神仙又是这么好的关系,难道他真的掌握的什么神仙一样的手段?

“对啊,”

王小麦肯定的点点头,一本正经的说道,“这种花酿出来的酒能让酒鬼死而复生。”

“酒鬼?”

张继恍然大悟,“你说这药穗是用来酿酒的?”

怪不得王小麦在洛阳就是以酿制的神仙酿出名,用这种奇怪的花来酿出什么好酒也就能说得过去了。

说不定是比神仙酿更好的美酒,神仙酿十贯一斤,这新酒怕是不下这个数吧?小心翼翼的捧着手里的药穗,张继仿佛看到了一块金子。

“这种酒便宜”

王小麦说道,“酒精度低,但是味道醇厚宜人,夏日里若是能饮上一斗,绝对是一件快活过神仙的美事。”

“这是啥酒啊?”

旁边的粱三也听的心动了,下意识的开口问道。

“啤酒!”

“皮酒?”

两人脑门子上挂满了问号。

要酿制啤酒就离不开大麦了,西市可是一座国际市场,很快就找到了一处卖青稞的粮店,店主是一个身穿翻领长袍,头戴平顶无沿帽,脸上有明显高原红的瘦高中年人。

藏族同胞?王小麦下意识的双手合十过顶想行一个后世流行的藏族礼仪,这番举动吓得那店主急忙闪到一旁,店里的伙计也是大惊失色,惊恐的看着一身华服的王小麦。

张继一把将王小麦拉住,脸上的温度火辣辣的:“这些异族番邦怎可承受郎君的大礼?”

他觉得王小麦这番举动真是丢人丢到家了,一个郡公亲自逛街买东西不说,竟然还对这些蛮夷如此的客气,真是折损了天朝的英名。

王小麦此时也回过味来了,感觉确实有些不妥,不过这些都是小节,无伤大雅,急忙出言安慰店主和伙计:“那个”

想了半天,也没想出什么辞藻来,只好指着店中的大麦说道:“这些我全都要了。”

店主急忙擦着满头的大汗用吐蕃语吩咐手下的伙计把青稞装好,送到这位贵人的府上去。

一边掏钱付账,王小麦一边随口询问吐蕃那边的情况:“你们的大王松赞干布怎么样?”

“回贵人,现在的吐蕃王是朗日赞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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