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他算不上早慧,与那些什么七岁成诗,十三拜相的神童无法相提并论,只是普通程度的心眼多。
爹起早贪黑,大哥披星戴月,娘眼里放了大哥和小弟,就放不下他了,因此在程家,虽然没人打他骂他,也没人拿他当回事,这些程潜心知肚明,他也天生识趣,尽量不聒噪讨人嫌,有生以来干过的最出格的事,也不过就是爬老童生的大树,听一耳朵狗屁不通的圣贤书。
他兢兢业业,勤勤恳恳,把自己当成个小跑堂、小长工、小佣人——只是不当个儿子。
程潜不大知道做儿子是什么滋味。
小孩子本该多嘴多舌,上蹿下跳,但程潜既然不是儿子,自然就没有多嘴与调皮的特权,他心里有话,一概忍着不吐露,长此以往,话不能四散在外,只好锋芒向内,在他小小的胸口中戳出了好多坑坑洼洼的心眼子。
胸有雨打沙滩的程潜知道,爹娘这是把他卖了,他心里却有点诡异的平静,仿佛是早料到有这么一天。
临行,程潜那病秧子娘破天荒地下了床,颤颤巍巍地将他叫到了一边,红着眼眶塞给他一个小包裹,里面放着几件换洗衣服并一打发面饼子,衣服不必说,依然是他大哥穿不了改的,饼是他爹头天后晌连夜做的。
毕竟是自己身上掉下来的肉,他娘看着他,忍不住将手伸进袖口掏了掏,程潜见她哆哆嗦嗦地摸出了一吊铜钱,那坑坑洼洼、颜色晦暗的铜钱突然将程潜冷漠的心弦微微拨动了一下,他像只冻僵的小兽,在冰天雪地里耸动鼻尖,嗅到了一点娘的味道。
可那一吊钱也被他爹瞧见了,男人在旁边重重地咳嗽了一声,他娘只好又含着眼泪将那吊钱揣了回去。
于是娘的味道如镜花水月,忽悠一下,没有容程潜闻个真切,就再次烟消云散了。
“二郎来,”
他那没滋没味的娘拉了程潜的手,将他领到了里屋,走了没有两步路,就呼哧带喘了起来。
她疲惫地找了一条宽板凳坐下,指着屋顶上吊着的小油灯,有气无力地问道:“二郎,你知道那是什么?”
程潜漠然地抬头看了一眼:“仙人长明灯。”
这貌不惊人的小灯,是他们老程家的传家之宝,相传是程潜太奶奶的嫁妆,巴掌大的一盏,没有灯芯,也不用灯油,古朴的乌木底座上刻着几行符咒,它就能自行发光,长长久久地照亮那一尺见方的地方。
不过程潜老也想不通,这破玩意挂在这,除了夏天招虫子之外还有什么用途?
不过既然是仙器,也不必有什么实际用途,只要在街坊邻里时而串门做客的时候,能拿出来显摆一二,对于乡野村夫而言,它就是个可以世代相传的宝贝疙瘩了。
所谓“仙器”
,就是“仙人”
刻了符咒的东西,凡夫俗子仿也仿不来——仙器品类众多,用途更是五花八门,有不用添油的灯,不怕火烧的纸,冬暖夏凉的床等等,不一而足。
以前村口来过一个跑江湖的说书先生,说繁华的大城里有用“仙人砖”
垒起来的宅子,映着日头如镀琉璃顶,金碧辉煌得仿如皇宫,富贵人家用的饭碗外有一层高阶仙人撰写的符咒,可以避百毒,祛百病,打碎的碗一个瓷片就要四两黄金,却依然叫人追捧不已。
“仙人”
,也就是“修真之人”
,又称“道人”
或者“真人”
——前者通常是自称,听着能显得稍微谦虚一点。
据说他们以引气入体、沟通天地为入门,修为再深,还可以辟谷不食,上天入地,乃至于长生不老、渡劫成仙……种种传说流传甚广,但真仙人长着几个鼻子几只眼,谁也没见过,只是听着神乎其神。
仙人们萍踪不定,好仙器便是更加千金难得,达官贵人们趋之若鹜。
程家娘子弯下身子,殷殷地看着程潜,近乎讨好地温声问道:“等二郎学成归来,也给娘做一盏长明灯好不好?”
程潜没有回答,只是掀起眼皮看了她一眼,心里凉薄地想道:“想得美,你今天把我送出门,以后我不管学成学不成,是死是活,是猪是狗,我都绝不会再回来看你一眼。”
程家娘子倏地一怔,她发现这孩子不像父母,倒有点她娘家大哥的影子。
她大哥是她家祖坟上冒出来的那一小段青烟,从小不像农家子,长了个眉目如画的模样,父母倾家荡产供他读书,他也争气,十一岁上就考上了秀才,人都说她家落了个文曲星。
不过文曲星大概是不愿在人间久留,还没来得及考上举人,就病得一命呜呼。
大哥死的时候,程家娘子还小,有些印象已经模糊了,现在忽然回忆起来,那个人在世的时候,也是这样,不管心里是欢天喜地还是怒火蓬勃,他都只是这么轻描淡写的一眼,矜持得不动声色,又让人心生畏惧,怎么都亲近不起来。
程家娘子不由自主地松开了拉着程潜的手,同时,程潜也不着痕迹地后退半步。
他就这样,温顺而不置一词地,将母子两人的生离死别掐了个戛然而止。
程潜自认为他的所作所为并非出于怨恨,怨恨没有道理——他的爹娘于他有生身之恩与养育之恩,就算他们的恩情半途而废,养育了一半不要他了,那么充其量也就是功过相抵。
他低头看着自己的脚尖,心里对自己说,爹娘眼里没他,这没什么,把他卖给一个三角眼的道士,这也没什么。
陈立入赘唐家,受尽侮辱。考察期结束,恢复龙盟少龙主身份,赘婿化龙,一飞冲天!...
‘别人穿越重生,不是金手指,就是王霸之气多多。咋轮到我头上,就偏偏摊上个陌生的国度跟年代呢?好吧!能重新活过来,我觉得很庆幸。可老天为啥让我成为小山寨的土匪头子不说,还丢到这么一个人命如草芥,军阀大混战子弹乱飞的年代呢?’许斌站在山顶恨恨的说道。为了在这个陌生的空间活下去,许斌带领着山寨的土匪们,杀土豪斗官军只求有个栖身之所。拥有自保能力之后,他又觉得有点不满足现状,尤其看到身处的国家,也存在着前世他恨的咬牙切齿,嘴里整整嚷嚷着‘八嘎咪息粟米马森’的鬼子兵时。面对同样有可能出现的侵略战争,他深挖洞广积粮。带领一帮真心为国为民的好汉们,搅动着世界的脉搏。带领着一支被世人戏称为‘土匪军队’的大军,在世界的大洋之中翱翔,挥洒他们的赫赫威名。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匪军之龙腾四海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从自己的怀中拿出了一个红色的丹药硬生生的喂给了姬天命,姬天命吃了下去,不一会儿的功夫姬天命感觉自己浑身发热,脸发红,感觉自己的全身都麻酥酥的,好像自己对身体的控制能力没有来,感觉自己的身体不是自己的了,姬天命突然用嘴咬了一下自己的胳膊,可怕的是,自己居然…...
林妖娆,你怎么又去那地方了?王爷,人家说了,不能独宠一人,要雨露均沾。看来是本王没能满足你是吧?你要干嘛,要干嘛,打个商量,好说,以后不去就是了。你以为本王会再相信你吗?啊即墨君澜,你流氓。他本是北州国第一美男子,冰冷漠然,阴晴不定,人人敬而远之。她一朝穿越闯进他的生活,却对美男情有独钟,时时刻刻惦记着外面的莺莺燕燕。某日,王妃爬墙再一次悄悄的溜出去,某王爷咬牙切齿,亲自抓回,这一次,定要好好教训!...
带着最强装逼升级系统,庄十三魂穿异界。无限升级,无限装逼。升级碾压天骄,装逼兑换一切。杀人,杀怪,轻松无限升级。造化神功,六道轮回,缩地成寸,装逼应有尽有。我要装逼,我要升级!...
六年前,沈小晚只是一个普通的女生,李逸辰却是炙手可热的校草。那时候,沈小晚喜欢的人还不是李逸辰。李逸辰曾问她我到底哪里不好?到底哪里比不上他?沈小晚想了想,对呀,李逸辰明明比谁都好,可是两个人却怎么也磨合不到一起去。多年以后,当李逸辰成为沈小晚的顶头上司。当李逸辰终于不再甘于当一个默默的守护者,霸道的站出来为她擦泪为她遮风挡雨,并强制揽她入怀的时候。她说如果有一天我会带给你无尽的灾难,你还会继续陪我走下去吗?他拥着她坚定的回道只要你抓紧我,不放手,别回头,我永远在你的身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