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林清泉以虚幻的意识进入了血珠之中,一进去便见到了一只毛茸茸的桔红色小猫,只是那尾巴却是纯白色的,似狐狸一般,毛茸茸的竟比身子还要长,两只耳朵却尖尖的,也像狐狸耳朵一般,而且脖子上那一圈也毛茸茸的,毛发特别旺盛,让人看着就想摸一摸。
不过不包括林清泉,因为她平生最不喜欢的便是毛茸茸的东西,尤其是小猫小狗这些可爱的小动物。
这一点整个应天宗的人都知道,是以宗内的女修在养宠物的第一天便会告诫自家宝贝,千万不要去清泉长老的洞府,否则你便会去清泉长老的肚子里睡觉觉啦!
为神马呢?
因为林清泉一旦发现自己的洞府里出现了带毛动物,那她便会命令侍女将这些小动物收拾一顿,或烤或炖或红烧,统统吃进肚子里去也!
此刻林清泉与地上的四不像小猫大眼瞪小眼。
这是个什么东西?
又像狐狸又像猫?
难道是狐狸和猫跨越种族相恋而生下来的杂种?
“我不是杂种,我是腓腓,是神兽!”
奶声奶气的声音响起,赫然竟是先前那穿肚兜的小宝。
“你是小宝吗?”
林清泉讶道。
“是啊,我是小宝,这是我的原形。”
小宝甩了甩那道毛茸茸的长尾巴,像扫帚一般。
腓腓?
林清泉觉得这个名字好熟,似是在哪里听过,皱着眉头想了半天,这才想起来眼前这小家伙是什么品种了?
《山海经》有云:又北四十里,曰霍山,其木多榖。
有兽焉,其状如狸,而白尾,有鬣,名曰腓腓,养之可以已忧。
这说的就是眼前这玩意儿,听起来是挺高大上的神兽,其实就是仙人们养的高级宠物,用来排解忧愁带来乐子的,战斗力甚至还比不上一只高阶灵兽。
没想到血珠的器灵竟然是位战斗力渣属性的废物,好看不好用,养来有什么用?
那位仙界大能是傻的吗?
用什么不好做器灵的?像白虎、青龙、朱雀这些,哪样不是杠杠的神兽?
实在不行,貔貅也是可以的呀,起码能守财!
林清泉嫌弃的小眼神刺激了小宝,它身为血珠的器灵之一,与血珠的主人心灵相通,林清泉想什么它是一清二楚。
一直以来都被前主人宠爱着的小宝受不住了,大尾巴在地上一点,竟腾空而起,跳到了林清泉的肩膀上,把林清泉吓了一跳,下意识地抖了抖肩膀,小宝就被她抖了出去,落在了地上。
隐修家族少年,惨遭家族驱逐,一朝觉醒灵脉,誓要再入昆仑。偶得时光罗盘,一念化仙证道,青云壮志不灭,誓要掌控阴阳。身入逆天改命盘,星空留名,唯!我!独!尊!感谢阅文书评团提供书评支持!新书筹备中,敬请期待!...
你去做千古明君,这祸世骂名我替你挡!上辈子她余辛夷有眼无珠,错把豺狼当良人,为他扫平登天路挡尽天下骂,却不料他君临天下之时,便是她惨遭断腿,千刀万剐之日!而她的亲妹妹更是他最好的帮凶!亲眼看着她刚诞下的孩儿惨死的尸首,余辛夷指天为誓若有来世,必教贱人们血债血偿!有朝一日,血凤归来!贤良无用,宁为蛇蝎!那些辱她的,必踩在脚底!那些欠她的,必笔笔讨回!那些害她的,必叫他不得好死!而那些待她好的,她必珍之重之!余辛夷扬眉冷笑这辈子,她要好好的活!宁负天下,不负自己!景夙言没想到,世上竟有如此毒女,更不巧的是,刚好对他胃口!还等什么?烈女怕缠郎,毒女怕豺狼!谁赢了谁在上!...
我自横刀笑问天,莫负红颜玉人脸,风云际会天波府,还看无懶新姑爷。打的口号就是名将个个抓,敌将不如他,行宫处处有,金银无处花,立志当个土皇帝,戏遍天下花。...
这是一本从书名到人设都很奇怪的娱乐小说。这是一本不要问女主是谁的娱乐小说。这是一本章节名和章节内容是两个次元的东西的娱乐小说。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通灵大明星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
岭南,古为百越之地,重巫术尚卜筮祟鬼神!造鬼神方以惑民众。南越巫风之盛,历史久远,闻名于世。迷童子自梳女蛛丝卜童年时,我被鬼婆子掏心,险些丧命,没想到多年后的中秋夜,历史再度重演!...
意外间主角得到一个不完整的坑人剧情系统开始呕心沥血的奋斗在,坑与被坑之中。玩转与坑人的剧情,坑人坑成仙,掉坑也能带个娘子出来,再坑也能完成任务这个巨坑系统,一直坑到让主角踏上寰宇之巅,成就绝代强者,最后系统不坑主角了,因为坑不过他了。背向光明,才能正面迎击黑暗,人家一切从零开始,咱们王者换个玩法从坑开始吧。位面,那是由无数不同次元空间组成,或为众星系,同时也代表着,这里有无数迷炫般的精彩故事。而里面的所有故事,是属于我们的玄幻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