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过了约莫一个多时辰,花铃去梳洗好回来,葛嬷嬷给她拧湿头发,叮嘱道,“等会拧干了发就睡觉,听见了么,可别乱跑,这里地儿生,怕走丢。”
“嗯,听嬷嬷的,我不乱走,等会背了书就睡。”
葛嬷嬷眼有怜爱,笑道,“姑娘家念那么多书做什么,以后嫁人了也用不上。”
花铃抬头问道,“为什么呀?”
她年纪还小,葛嬷嬷不敢和她说这些,刚才也是说漏了嘴。
至少得等她来了初潮之后,才不是小姑娘,方可解释,“没什么,姑娘爱看就看吧,反正老爷夫人也不拦着。”
花铃打心底喜欢看书,把一个一个难写的字啃下来,不知道有多高兴。
看着看着她忽然想起沈来宝,不知道他的字练得怎么样了。
正想着,外面忽然有人敲门。
抬眼往那看,却看不到门外人影。
她眨了眨眼,心里一动,肯定是来宝哥哥,不然不会看不见脑袋的,他跟自己一样,还是个矮个子。
葛嬷嬷过去开了门,花铃歪了脑袋一看,果真是他。
只是沈来宝有点灰头土脸的,不但束起的发乱了,连脸都脏兮兮的,衣服更加是如此,像是在什么地方滚了一遍又一遍。
花铃小跑过去笑盈盈道,“来宝哥哥你又去哪里玩了?真脏,比我家花猫还脏。”
沈来宝看看自己,的确狼狈。
他伸手道,“给你。”
那伸来的手指上挂着一只薄纱织成的袋子,像是装了什么飞虫在里头。
葛嬷嬷一瞧,顿时生了厌恶,“虫子。”
花铃看了片刻,心头微顿,“来宝哥哥,里面都是夜照吗?”
沈来宝点头,“就当做是给你明日的礼物吧。”
花铃将袋子接过,只看一眼,就知道里面少说有四五十只宵烛,这得抓多久才能抓到,难怪他一身都脏了,亏她还笑话他。
沈来宝已经转身要走了,却被她抓了衣角。
葛嬷嬷忙说道,“姑娘,脏。”
“不脏。”
花铃字字执拗,“来宝哥哥才不脏。”
她抓着他的衣角就领到蜡烛旁,垫脚将烛光吹灭。
本来袋子中的淡淡荧光,在烛火熄灭后,突然就亮上十倍有余。
在这里待得越久,就越觉得萤火明亮。
花铃将书取了来,放置在薄纱袋子下,似得了盏明灯,上面的字看得一清二楚。
她欢喜道,“真的看得见。”
沈来宝感叹古人诚不欺我也,见她高兴得似要转圈圈,他又想,嗯,小花高兴就好。
穿越爱上大叔,遇见妖魔,自己还有了惊天大秘密,最后为了让五灵复活,自己身死心灭。再次穿越,带着奶娃归来,此刻却是心上人年轻的时候。大叔,你,你不记得我了吗?楚武紧皱眉头,没有说话,白来来又说了,你看,我给你生了个孩子呢。楚武再也忍不住了,来人,给她点银子,打发她走吧。白来来一把抱住他的大腿,大叔,我不走!大叔,你真的,不记得我了,不记得我们曾经的一切了吗?这位大姐,如果你只是想骗银子,本王给你便是,若是敢随意编排本王,那可休要怪罪本王了!楚武一甩衣袖,强行的将腿从白来来怀中拔出来。(从三百章开始,就是女主女儿的故事了,不想看女主可以直接跳到三百章,女主女儿的故事大多是偏于武侠,女强,喜欢的可以看看,因为都是有关联的,女主女儿的故事也是很震撼的,只是字数不会太多,就写在后面了,毕竟人物什么的都在,也不用重新开书了)(本书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别人穿越重生,不是金手指,就是王霸之气多多。咋轮到我头上,就偏偏摊上个陌生的国度跟年代呢?好吧!能重新活过来,我觉得很庆幸。可老天为啥让我成为小山寨的土匪头子不说,还丢到这么一个人命如草芥,军阀大混战子弹乱飞的年代呢?’许斌站在山顶恨恨的说道。为了在这个陌生的空间活下去,许斌带领着山寨的土匪们,杀土豪斗官军只求有个栖身之所。拥有自保能力之后,他又觉得有点不满足现状,尤其看到身处的国家,也存在着前世他恨的咬牙切齿,嘴里整整嚷嚷着‘八嘎咪息粟米马森’的鬼子兵时。面对同样有可能出现的侵略战争,他深挖洞广积粮。带领一帮真心为国为民的好汉们,搅动着世界的脉搏。带领着一支被世人戏称为‘土匪军队’的大军,在世界的大洋之中翱翔,挥洒他们的赫赫威名。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匪军之龙腾四海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这是一本非正统的甜宠快穿文,没有系统,有个宠物还是别人的,但是咱有帅气与智慧并存的军爷。看女主如何一边被别人的宠物虐待寻找自己的主人,一边还能够暗戳戳的计划收服那高大帅气的军爷吧!...
魇魔,由来自古,以人梦境为巢,以人灵魂为食。nbsp然,猎人魂者,人亦猎之!nbsp在猎魇的战场上,沈浩是一位怪咖,没有超凡智商和细密心智的他,是一个相信...
在我九岁那年,碰到小叔钻进了赵寡妇家,接踵而来的事情完全不可思议,平凡的生活就此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继而走上了一条我从未想过的路...
一个神秘的纹身让黄源可以吸收无数昆虫的特殊能力。他有蚂蚁的力量可以举起超过自身100倍的东西。他有蚂蚱的跳跃力可以轻易的从一楼跳到20楼。他有小强无比强旱的生命力可以在最恶劣的环境里生存下去,他有从此一代妖孽狂少在这花花都市里诞生了,且看他如何在都市里叱咤风云,成为震惊世界的绝代王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