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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街,豆苗胡同。
方思劳和万氏一前一后走出万氏娘家的大门,一边剔着牙一边揉着饱胀欲裂的肚皮,两人都带着吃饱喝足的懒散劲儿。
因近期风评欠佳,又要装穷,这两口子已经多日没有痛快吃过一顿了。
万氏紧跟两步,扭着粗腰绕到方思劳前面,一边昂首挺胸地走一边满脸鄙夷地说:“亏你好意思一分礼都不带,还足足吃了一整个酱猪肘子!”
方思劳垮着脸笑道:“看你说的,咱在北街做戏装穷,到这西街也不能突然就摆阔气呀!
再说了,谁让我是岳母面前的得意人呢!”
“我呸!
得意个屁!
还不是你死皮赖脸!
一张贱嘴跟甜菜地里种出来似地,脸皮比城墙还厚!
我娘操劳了一辈子,女婿的福享不到,还要掏私房钱来给你这老鳖驴加菜!”
万氏啐了一口,步子迈得又稳又大。
如今她在方思劳面前颇有些扬眉吐气,因为方思劳不敢不处处讨好伏低做小地哄着她,但凡有一丝不高兴,她都能话里话外地常压他。
“这是发的哪门子脾气?不是你硬要回娘家蹭饭来着?”
“那怎么能一样?我说要来,又没让你跟着!
往常求你跟我回娘家你还不乐意,如今倒好,哪儿有肉腥儿就往哪钻,呸,老不要脸!”
闻言,方思劳也不恼,只是背着手跟在万氏身后一拱一拱地贴身走着,不时嬉皮笑脸地凑到她耳边蜜言两句,哄得万氏愈发得意。
不会生儿子的老泼妇!
且让你得意两天!
等我卖掉俩娃子,把钱弄到手,再将你同那老憨头一起做掉!
到时候,胡樱桃就是我的囊中之物……方思劳揣着心思,一时暗怒,一时得意,一时春心荡漾,一对眯缝小眼刁滑地转个不停。
两口子路过西街菜市,刚走过肉铺,突然听到有人娇滴滴地同万氏打招呼。
“芳馨呀!
这是回娘家了?好久不见,别来无恙啊?!”
万氏扭头一看,只见肉铺的老板娘正对她笑得一脸妩媚。
这肉铺老板娘闺名张春华,年轻时因肤白貌美,又最爱啃肉骨头,被人取了个诨号名为“白骨精”
。
白骨精出嫁二十来年,日日都有闲人懒汉摸到跟前献殷勤,偏她男人又是个醋缸!
这么多年来,光是被她男人打断腿的就不下三人。
如今张氏已徐娘半老,却也还保有几分姿色,她喜欢将两边胳膊的衣袖挽得高高的,露出两弯雪白的藕臂,成日也不做正事,只是扭着腰肢在油腻腻的肉案后面慵懒地走来走去。
谢屠夫多年劝说无效,只好眼不见心不烦,随她作态。
见到张氏这张抹着香粉的脸,万氏顿时一脸鄙夷,她错眼瞧见身边的方思劳对张氏摆出一脸色眯眯的笑容,心中怒气更甚!
这张氏是西街的老街坊,也是万氏做姑娘时的老相识。
姑娘家们扎堆相伴,号称手帕之交,偏这两人与众不同。
万氏与张氏从小到大都好吃懒做,曾经颇有些志趣相投。
万氏曾偷出家里的蒸红薯与她分食,打那以后,两人好作一团,并以姐妹相称,可谓“红薯之交”
。
可惜好景不长,自打张氏嫁给肉铺的谢屠夫后,小日子过得有滋有味有油水,比万氏强上许多,时日一长,两个远近闻名的懒婆娘难免被旁人拿来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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