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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7个字的歌词。
一字不差。
不管是节奏,伴奏,音色,在今天来参加海选的所有歌手中,都属于上乘。
薛谦惊讶无比,难以置信的摇着头,“我很好奇,你到底是怎么做到的?这么短的时间内,全记住了?”
吴庸指着自己脑子,笑道:“我这个人记东西的能力比较强。”
强?
这何止是强啊。
牛出天际了好吧。
一个评委将刚才打分的纸张揉成一团,不吝啬的赞赏,“短短不到五秒,记住了两百多个歌词,还能以这种节奏唱出来,吴庸,我真是小看你了。”
另一个评委,“很厉害。”
吴庸笑了笑,“谢谢夸奖,恰好能记住。”
然后,吴庸看向了阳蜜和胡晨宇。
面对吴庸的眼神。
阳蜜倒是很坦然,她从未收过所谓的好处,只是单纯的不喜欢吴庸而已。
两个原因。
一个是网络上的评价。
身为女人,阳蜜不幸的婚姻,感同身受。
另一个,是颜值。
吴庸长得一般,不符合作为明星出道的条件。
在这个吃颜值的时代。
要么滔天的才华。
要么有出众的颜值。
两样都没,想进入娱乐圈,吃这一碗饭,难如登天,且浪费资源。
至于胡晨宇。
这位国内的顶流小生,完全不相信,冷笑一声说:“恰好能记住?怕是作弊了吧,短短不到五秒,记住了这么多的歌词。”
他看了眼大家,“大家,你们相信?”
许多人摇头。
肯定不信啊。
所以,他们更加倾向,吴庸是作弊了。
选手堆中。
刘毅站了起来,阴阳怪气说:“说不准这歌词已经流传到了网络了呢,恰好被某些人买了过来。”
评委席。
一个四十岁左右的中年男子站了起来,哼声说:“这首歌的歌词,是我写的,一直都在我的眼皮底下,绝对没有流传出去的可能。”
评委盯着刘毅,“你的意思是,我被收买了?”
刘毅一听这话,顿时傻眼了,“那个,我,我不是这个意思。”
刚才应声想讨好胡晨宇的一些选手,尴尬极了。
本以为这是一首很冷门的歌。
恰好吴庸看过。
结果……
压根没出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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