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之间魂骨下面的牌子写着:黄金之芒左臂骨:源自于万年黄金地龙王,光明属性,推测其具有光明之火能力。
适合光系魂师。
预估其附着技能将会是攻击型。
黄金地龙王拥有着纯正却被淡化的光明龙族血脉,而在这块魂骨中,就浓缩了这只万年黄金地龙王血脉中的精华。
请注意纯正二字,再淡化的纯正血脉也要比那些驳杂的血脉更具有光明龙族的传承。
唯一可惜的就是,这只被杀死的黄金地龙王只有一万多年的修为,如果它的修为能够超过十万年。
那就是兽王级别的存在了。
王冬:“我去,九百五十万金魂币!
他怎么不去抢!”
“诶,你别忘了我的特权啊!
即然随意挑选那自然就包括它了,走,我们再去看看还有没有好东西。”
就在他们两个要离开这片区域的时候,潇潇突然让他们停下来。
“那个,梓轩,王冬,我感觉到这里有一个很适合我的东西!”
“哦,看起来我们的运气不错啊!
不出意外的话又是一块魂骨!
走,带我们过去看看!”
在潇潇的指引下,他们看到了一个不小于之前装黄金之芒左臂骨的展台。
里面装的赫然也是一块魂骨!
“呃,现在魂骨都不值钱吗?”
轩辕梓轩吐槽道。
暗金恐爪右掌骨:此魂骨出产于两千年左右的暗金恐爪熊,乃外附魂骨,可随修为提高而进化!
售价九百五十万金魂币!
“走吧,我们去柜台问问,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可以带走的!”
他们在柜台确认可以兑换那两块魂骨后,便便将两块魂骨收了起来,准备自己带回学院。
王冬:“梓轩,你为啥不让他们送回去而要自己带呢?”
“时间!
再过两三天就要开始选拔参加全大陆高级魂师大赛的预备队!
我怕来不及!
让你们吸收了魂骨我们的把握就更大了!”
两人点点头后便跟着轩辕梓轩回了学院。
轩辕梓轩三人出了史莱克城,三人的心情可谓是美美的!
毕竟“白捡”
穿越爱上大叔,遇见妖魔,自己还有了惊天大秘密,最后为了让五灵复活,自己身死心灭。再次穿越,带着奶娃归来,此刻却是心上人年轻的时候。大叔,你,你不记得我了吗?楚武紧皱眉头,没有说话,白来来又说了,你看,我给你生了个孩子呢。楚武再也忍不住了,来人,给她点银子,打发她走吧。白来来一把抱住他的大腿,大叔,我不走!大叔,你真的,不记得我了,不记得我们曾经的一切了吗?这位大姐,如果你只是想骗银子,本王给你便是,若是敢随意编排本王,那可休要怪罪本王了!楚武一甩衣袖,强行的将腿从白来来怀中拔出来。(从三百章开始,就是女主女儿的故事了,不想看女主可以直接跳到三百章,女主女儿的故事大多是偏于武侠,女强,喜欢的可以看看,因为都是有关联的,女主女儿的故事也是很震撼的,只是字数不会太多,就写在后面了,毕竟人物什么的都在,也不用重新开书了)(本书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别人穿越重生,不是金手指,就是王霸之气多多。咋轮到我头上,就偏偏摊上个陌生的国度跟年代呢?好吧!能重新活过来,我觉得很庆幸。可老天为啥让我成为小山寨的土匪头子不说,还丢到这么一个人命如草芥,军阀大混战子弹乱飞的年代呢?’许斌站在山顶恨恨的说道。为了在这个陌生的空间活下去,许斌带领着山寨的土匪们,杀土豪斗官军只求有个栖身之所。拥有自保能力之后,他又觉得有点不满足现状,尤其看到身处的国家,也存在着前世他恨的咬牙切齿,嘴里整整嚷嚷着‘八嘎咪息粟米马森’的鬼子兵时。面对同样有可能出现的侵略战争,他深挖洞广积粮。带领一帮真心为国为民的好汉们,搅动着世界的脉搏。带领着一支被世人戏称为‘土匪军队’的大军,在世界的大洋之中翱翔,挥洒他们的赫赫威名。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匪军之龙腾四海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这是一本非正统的甜宠快穿文,没有系统,有个宠物还是别人的,但是咱有帅气与智慧并存的军爷。看女主如何一边被别人的宠物虐待寻找自己的主人,一边还能够暗戳戳的计划收服那高大帅气的军爷吧!...
魇魔,由来自古,以人梦境为巢,以人灵魂为食。nbsp然,猎人魂者,人亦猎之!nbsp在猎魇的战场上,沈浩是一位怪咖,没有超凡智商和细密心智的他,是一个相信...
在我九岁那年,碰到小叔钻进了赵寡妇家,接踵而来的事情完全不可思议,平凡的生活就此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继而走上了一条我从未想过的路...
一个神秘的纹身让黄源可以吸收无数昆虫的特殊能力。他有蚂蚁的力量可以举起超过自身100倍的东西。他有蚂蚱的跳跃力可以轻易的从一楼跳到20楼。他有小强无比强旱的生命力可以在最恶劣的环境里生存下去,他有从此一代妖孽狂少在这花花都市里诞生了,且看他如何在都市里叱咤风云,成为震惊世界的绝代王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