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第一次见到那个穿了淡碧水纹夹衫,披了天蓝披风的小女孩走入幽篁,我就知道,她是皇甫栖情。她脖颈间挂着的紫凤宝玉,已明白无误地昭示她的大燕王朝衔凤公主身份。
我没有为难她,几乎在她微笑着请求我的那一刻,便答应了随她去救她母亲。
这是我欠她的,而我的一家,欠她的一家更多,甚至根本没有还清的可能。
从那一日起,我便知道,我开始沉醉,沉醉于她的笑靥如花,轻嗔薄怒,再不忍见她天真清澈的瞳仁,布上哀伤凄惨的阴霾;而当她泪眼迷蒙靠上我的肩,我更不想推拒。
本来,她是天之骄女,该在父母翼护下洋溢她最美好的热情与纯真,而如今,她却在无数的算计和不尽的追杀中被迫长大,被迫褪去眸中最闪亮的童真和稚拙。
我随她和她的母亲去了黑赫,与其说是为她母亲治病,不如说是我想借机将她们平安送至黑赫。若他们能在黑赫安居,我也就放下心了。
总算,黑赫可汗钦利和她的异母姐姐钦利,待她们极好,衣食住行,都已给予了他们所能给予的最好的。
栖情又恢复了往日的快乐和活泼,得空便邀我四处游玩。
美丽的珍珠大草原,细细吹拂的绿色的风,唳鸣而过的黑色飞鹰,还有那黑发随风飞扬的漂亮小女孩
我喜欢这一切的美好,可我又清醒的知道,我不该拥有那一切。
我知道我该离去了,我不能在这些欲罢不能的沉沦中愈陷愈深,我也无法把一个刚刚十四岁的小女孩的狗尾巴誓言,当作一种真实的存在。
在那茵茵的草地,我望着栖情如花的笑靥,告诉她,我要走了。
笑容倏敛,她先是愕然,然后哭得像给抢了糖吃的小女孩,请求我,不要走。
那一刻,我心口疼得像刀割一样,而割我的刀上,分明又抹了蜜,让我痛,又让我甜。
我鬼使神差般和她定了个三年之约。
三年,已足够让她时间长大,让她知道那个关于狗尾巴草的童年誓言,是多么的无稽。何况,那么长的时间,若她遇到了喜欢的男子,只怕已成亲了吧?
而我,也要给我自己一个希望,忘却的希望。有三年的时间,应该足以使我忘却曾有过这么个小女孩,让我痛,让我甜。
是的,我只能选择忘却,选择退缩,选择放手。
因为我不仅仅是医者白衣,我还是宇文清。
父亲宇文昭,杀了她的父亲,占了她的母亲,将本来属于皇甫氏的王朝,变成了他的一统天下。而豆蔻年华的小姑娘,莫名其妙就成了我的未婚妻子。
我看得出她对于宇文氏的仇恨,甚至看得出她对于我的仇恨。她憎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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