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蜷缩在一张沙发上。身体弓起,背部弯曲的像虾子,双手正死命地抵在胃部。
“你喝酒了?”
他奔过去,扶起以墨。从纸盒里扯出一把纸巾,粗鲁地往他一张帅气的脸上重重抹去,想要帮他擦去那满脸满额的汗。
“你轻点,我没有痛死,到被你蹂*躏死了。”
以墨有气无力的抬起手阻止他的粗暴行为,一张俊脸已经煞白,说一句话的力气都快没有了。
“你不是铁人吗?怎么这点痛都受不了。”
江哥虽然嘴巴上说着嘲讽的话,动作却真的轻柔了不少。小心翼翼地帮他擦去汗水之后,就把他扶在沙发上,让他的头靠在柔软的椅背上。然后起身帮他倒一杯热水,递到他嘴边,让他喝了一口,缓解疼痛。又从裤袋里掏出手机,熟练地按下几个号码。
“张铮,你叫个人去药店买一些止痛药和胃药,越快越好。”
“不要紧的,忍忍就过去了。”以墨听到他叫人去买药,原本痛得有些扭曲的俊脸上,那两道剑眉习惯性地皱了起来。
“以墨,你如果还那么不爱惜自己的身体,我看你早晚又得进医院。”江哥看到桌上那两个空空如也的酒瓶,语重心长地说道。
认识安以墨六年,两人也算是生死之交了。每次看到他自我作践,江哥总觉得很不是滋味。
“没事。”
以墨的疼痛稍缓了一些,稍稍坐直,拍了拍江哥的肩膀。
“怎么可能没事,你的胃一直就不好,在美国的时候就动过手术,现在还喝了那么多酒,你说你这不是故意跟自己的身体过意不去吗?”
“这算什么呀?”以墨将自己的身体窝进沙发里,有些慵懒地说道。
“是,这点痛对于你来说,确实不算什么。在美国那三年,什么痛你没有受过呀!大腿骨折过一次,手臂骨折过一次,脾脏出过一次血,最严重的一次是你替我打墨森,肋骨折断了两根,还插破了肺部。兄弟,你身上的每一处伤我都记着呢。就是因为记着这些伤,记着你每一次受伤时的痛,我才希望你能够好好爱惜自己。”
六年前在美国认识以墨的时候,以墨才十九岁,年轻帅气,俊美的像是从漫画上出来的美少年,特别是那眸子里冷冷的光,让人一眼就能够记住他。他与洛杉矶的地下赌场里的气氛是那么格格不入,却偏偏抿着唇说,自己要到这地下赌场来打拳。
要知道赌场里打拳的都是一些粗犷凶恶的像他一样不要命的亡命之徒,还没有哪个像以墨这样的美少年会来打黑拳的。
抱着戏弄戏弄这不知天高地厚的少年的想法,他把一套拳击手套扔在他的面前。
“好吧!你赢了我,我就让你打。”
现在记起来,那还是他一生打得最酣畅淋漓的一次。
少年的技艺并不娴熟,但是那股永不服输的倔强却深深的震撼了他。跌倒,爬起。爬起,再跌倒,再爬起,如此反复,永不言弃,一直到他再也站不起来为止。他的人生,似乎只有一个信念,要么打倒对手,要么被对手打到永远起不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