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保险制度最新消息:存款保险制度出台对我们生活有什么影响
如果你认为把钱存在银行是最保险的,那么随着存款保险条例推出,一旦银行破产,储户的存款由保险赔偿,不再由国家兜底。这意味着存款也有风险了。存款保险制度如何影响我们的生活,我们的钱又放在哪里才安全呢?酝酿了长达21年的存款保险制度终于破局。昨日下午5时,存款保险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通过中国政府网、央行官网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为30天。根据意见稿,存款保险将实行限额偿付,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但可以根据经济发展、金融风险状况等进行调整。
50万元最高偿付限额其实不低
征求意见稿规定,存款保险实行限额偿付,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投保机构所有被保险存款账户的存款本金和利息合并计算的资金数额在最高偿付限额以内的,实行全额偿付;超出最高偿付限额的部分,依法从投保机构清算财产中受偿。
央行表示,考虑到中国居民储蓄倾向较高,储蓄很大程度上承担着社会保障功能,意见稿将偿付限额设为50万元人民币,约为xx年中国人均gdp的12倍,远高于国际一般水平。
99。63%存款能得到全额保障
央行表示,对50万元的最高偿付限额,人民银行根据xx年底的存款情况进行了测算,可以覆盖99。63%的存款人的全部存款。这意味着,绝大多数存款人的存款能够得到全额保障,不会受到损失。而且,这个限额并不是固定不变的,人民银行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经济发展、存款结构变化、金融风险状况等因素调整最高偿付限额,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执行。
所有银行都必须参加存款保险
征求意见稿规定,存款保险将覆盖所有存款类金融机构,包括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商业银行(含外资法人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等,符合条件的所有存款类金融机构都应当参加存款保险。
存款保险覆盖存款类金融机构吸收的人民币和外币存款,包括个人储蓄存款和企业及其他单位存款的本金和利息,都在存款保险的保护范围内。但金融机构同业存款、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机构的存款,以及其他经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核准不予承保的存款除外。
此外,投保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设立的分支机构,以及外国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不适用前款规定。
推出时间还有较长准备时间
此前,多家媒体曝出央行于11月27日召开系统内的全国存款保险制度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各省级分行领导到京参会,研究部署于明年1月份推出的存款保险制度。当天下午央行各营管部召开关于召开存款保险制度相关实施工作的会议,传达总行存款保险制度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存款保险制度相关实施工作。
不过,央行相关负责人表示,存款保险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结束后,下一步从公布到正式实施,还将安排充分的准备期。据了解,这个准备期可能较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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