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学生不学马列主义是毕不了业的,所以我也学,为什么学呢,却不是为了探求真理,我的境界真的没有那么高。但用到生活中,我只记得一点,那就是辩证法。但我说的辩证法也许不是马克思说的那个意思了。我的辩证法只是个相对论,就是说,什么事情都不是绝对的。你说你是个大善人,谁信?你一定也狠狠地恶浊过。
小时候应该是很单纯吧,至少相对于成人的世界来说。我记得初中的时候,我就曾经做过诚实的好孩子。早上,我们下自习,可以到校外的街上吃早餐。吃完后,我给了老板餐费,老板找回我一些钱。回到学校,我发现老板多找给我五毛钱,于是我就觉得自己贪了不该得的便宜,老是觉得良心不安。而且,老板的女儿也在学校读书,她虽然个子不高,但是人长得很清秀,是我喜欢的类型。所以,为了对得起她,我也应该去把不该得的五毛钱退掉。当然,老板娘收了钱,我看得出来,她的眼里是一种复杂的情感,有惊喜,也有不可思议。为了五毛钱,专门来还,值得吗?而且,那钱不是我偷的。从这件事来说,我是善良呢还是别有所图呢?我不好下定论。但我想,在其中,老板的女儿恐怕是起了作用的。难道当时的我保留着幻想,以为有朝一日会和老板的女儿开始一段缘分不成?那样说,我的行为就是另有所图。虽然,我对这段青春期的性梦并没有明确的期待。总之,这就是我眼中的相对论。
但后来我也做了坏事的,现在想起来,的确算不得什么。因为成人的世界里比这个恶劣一万倍的事情屡见不鲜。那时候我家里穷,每个星期在学习吃饭要用的钱都不宽裕。看到父母辛苦耕作养猪喂鸡弄那么几十块钱,我有点舍不得用。舍不得用也没有办法,必须付钱才有饭吃。但我的确节省。节省已经到了最大限度,不能再节省了,忽然之间我却有了个更节省的好办法。这个办法不知是自己无师自通呢还是师承别人,我现在已经记不清了。总之,那个方法就是在买饭菜的时候,手里拿着饭票,等到饭已经入碗,突然把饭票往手里一缩,遮到手掌里。这个伎俩得逞的先决条件是伙食团人手少,卖饭菜时,他们只管往你碗里添东西,却不伸手来要钱,而他们也往往不大注意你到底丢没有丢饭票,即使问起,就来个死不认账。好在我从来没有被盘问。这样过了一个星期,节约了十几元,回家交给母亲。母亲惊讶地说:“怎么,你没有吃饭吗?怎么剩这么多。”我不敢明说,支支吾吾,母亲也不细问,只是说:“虽然穷点,吃得差点,但一定要吃饱的。”或许我感动母亲这句话,下一个星期我就没有干这样的缺德事了。
当时回想这件事,我还有些自责,觉得自己应该做一个纯粹的人。但现在回头看,我却心安理得。为什么呢?因为看惯了时下许许多多的人为了钱天良丧尽,就觉得我当时的错误不过是小儿科。
当我现在得出这样一个结论,人就是个善恶的相对体,不是善压倒了恶就是恶压倒了善,真正完全的好人和完全的坏人是没有的。只是,我们做事,要对得起良心,不要夜里做恶梦。可是,真正的恶人是不会做恶梦的,他们会在作恶中得到太多的利益,有形的无形的,金钱的美色的,他们已经失去了做恶梦的能力。因为,他们是彻底的唯物主义者,早已经不相信因果报应那一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