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手捡起一颗碎石子砸向他:“吵。”
“喝,你这人,不识好人心!”陆臻连忙闪身躲开。
要不是陆嫣这般在意他,陆臻才懒得管他死活。
“你吃饭没有啊,我去给你买完盒饭吧。”
沈括放下烟头,抬头睨了他一眼,缀了青茬的嘴角微微扬了扬:“你是在关心老子?”
“什么,我关心你?”陆臻激动地反驳:“自作多情!”
沈括淡淡笑了一下,懒得理他。
陆臻来到食堂,买了一完盒饭,叮嘱师傅多放点肉,要回锅肉。
打包好之后,他走到沈括身边,将盒饭递给他,没好气地说:“你别饿死了,你饿死了,陆嫣问我要人,我上哪儿去找。”
沈括接过了盒饭,平静地喃了声:“谢了。”
沈括这般柔和地说话,陆臻还真是有点不适应,哼哼唧唧说:“你别想太多,我、我还是很讨厌你,如果不是看在小嫣的份上,我才懒得……我才懒得搭理你!”
沈括耐心地等他辩解完,顺带把手里的半截烟头递给他:“请你抽。”
陆臻:……
……
一周后,陆嫣的各方面检查指标都已经恢复正常,感冒也康复了,没有患上可怕的SARS,所以她终于被放回家了。
陆臻和沈括的辅导员对他们的无理由离校下了最后通牒,限他们一天之内必须范回学校,否则就永远不要回来了。
出来之后,陆嫣没有主动联系沈括,沈括当然……也没有联系她。
那天的事情,两个人都心照不宣没有提及,仿佛没有发生过一般。
沈括回校之后就开始了紧张的期末复习,他还要拿第二年的奖学金,用奖学金来抵消学费。
而陆嫣也开始了高三的最后冲刺阶段的复习。
两个人都有些近乡情怯的感觉,彼此藏这一颗不敢相见的心。
陆嫣的确是太忙了,她现在根本就没有办法分出心思来考虑感情的事情,孟知宁曾经和她谈过,聪明的女孩子不会在这种时候,马前失蹄。
譬如施雅,便不属于聪明的女孩那一类,她有的只是施雪娴教给她的小聪明。
她把全部的心思都花在了她的恋情之上,在施雪娴打听清楚了她的男朋友吴天翰的家世背景之后,一改过去坚决反对的态度,全力支持女儿的恋爱。
吴天翰家境殷实,虽然比不得陆家,但放眼北城,也算得上是有名头的。
虽然吧,施雪娴也打听过吴天翰的人品确实不太好,但是现在还小,长大以后自然要稳重些。
施雪娴开始传授施雅自己的“驭夫经验”,让她无论如何也要把握住吴天翰这个男朋友,以她现在的处境,要是错过吴天翰了,将来再想要找到这么好家境的老公,可就难了。
所以施雅成天琢磨的都是怎样梳妆打扮、怎样献媚讨巧,结果就是……成绩一落千丈。
施雅的班主任隔三差五就会给施雪娴打电话,施雪娴一边打麻将,一边敷衍应和着,最后实在是不耐烦了,把班主任骂了一顿,让他不要坏了自家女儿的好前程。
班主任无可奈何地叹了声,挂断电话之后,回头看到陆嫣坐在四面漏寒风的教室里奋笔疾书的模样……
所以有时候,人的命运不是生来就注定的,当你自怨自艾怨天尤人的时候,那些更优秀的人,那些你所羡慕嫉妒的人,你已经看不见他的身影了。
……
放寒假的时候,陆嫣收到了一条来自沈括的短信——
“陆嫣,我寒假期间会随老师去美国参加信息技术的研讨会,归期未定,一切安好,勿念。”
台灯下,陆嫣反反复复地看着那条短信,读着短信的内容,嘴角扬起一抹笑意。
谁念他了。
……
寒假期间,陆臻提着大包小包的特产回了家,有给老爸买的烟,给老妈买的化妆品,但是最多的还是给陆嫣买的漂亮裙子和鞋。
那时候改革开放不过十年,南方终究是受时代风气之先,同时又受制于网络的不发达,无论是新鲜玩意儿还是潮流风气,总归要比北方更加现代开放许多。
陆臻最近对网络购物方面产生了极浓厚的兴趣,准确来说,是对购物发生了强烈的兴趣。
陆嫣也知道,自家老爸当年做生意,算得上是最早做网络购物那一批人,从捯饬化妆品和肤护品发家,然后研发网站,做线上运营。
陆嫣支持他老爸的“事业”,当然,仅仅只是精神支持而已,她坚决不同意老爸在她脸上搞“实验”。
陆臻仔细研究了南方姑娘们的打扮以及妆容之后,想好好地拾掇拾掇他老妈孟知宁。
那天中午,他漫不经心溜达到孟知宁的办公室,孟知宁正仰躺在沙发上睡午觉,高跟鞋一只被踢到桌上,另一只落在沙发下面。
陆臻溜进办公室,将他妈妈的高跟鞋归位以后,偷偷从包里摸出粉扑,趁着孟知宁熟睡的间隙,偷偷在他妈的脸蛋上挂了一坨高原红。
孟知宁睡觉属于雷打不动的类型,特别沉。
后来,孟知宁就顶着这两坨高原红和油腻腻的香肠嘴,去开了董事大会,下午还面见了一位重要的外国客户。
当孟知宁察觉到客户表情不对劲的时候,拿起面妆镜一看,顷刻变了脸色。
当天晚上,陆臻差点被暴躁的女总裁孟知宁卸了双手、挂电风扇上吊打。
陆臻还没吃够教训,蠢蠢欲动又想在陆嫣的脸上做实验,陆嫣“啪”的一声关上了房门,将可怜兮兮的男人拒之门外。
“宝宝,试试嘛,绝对不会让你失望!”
“南方姑娘都这样化妆!”
“说是‘港风’,是最时新的妆容。”
……
“管他什么风,都别想,我又不是你的试验品!再说,我自己也会化妆!”
“试试嘛,宝宝。”
“要试,你找我妈去!我不干!”
陆臻真是一脑门心思都在琢磨他的事业,所以还真就找到了简瑶。
当他支支吾吾地说明来意,然后拿出各式各样的粉盘放在简瑶面前的时候,简瑶正在坐在酒吧外的秋千旁,擦拭她的吉他,迎接待会儿的一场演出。
“真的假的,陆臻,看不出来你还有这志向啊。”简瑶一边给吉他调弦,一边说道:“给多少女人化过妆了?”
“没、就我妈。”陆臻不好意思地摸摸后脑勺:“连陆嫣都不让我弄。”
“行,那你帮我弄,反正我马上也要上场了。”
给简瑶化妆,陆臻当然十万分的仔细和小心,先上底妆,在画眉毛、眼影以及口红……
他甚至能感觉到简瑶轻轻柔柔的呼吸,拍在他的脸上,像一阵淡淡的风。
他不太敢用力呼吸,所以一直克制着。
在她脸上捯饬了半个小时,总算大功告成。
陆臻战战兢兢地将镜子递到简瑶面前,忐忑地望着她:“怎、怎么样?”
简瑶盯着镜子里那个完全走样的自己看了半晌,云淡风轻地说了一句:“还行。”
“真的?”
“嗯。”
“真的假的,你别骗我,真的还行吗!”
“你烦不烦,要我说多少遍。”
被认可的陆臻眼睛里立刻有了自信的光芒,坐下来开始滔滔不绝跟简瑶讲他的宏伟蓝图——
“我是觉得,现在大部分女孩,出门很少化妆,而且最重要的是,她们根本不会化妆,她们觉得只有上舞台才化妆,所以化妆品市场一直波澜不惊,其实我觉得不应该这样,日常也应该化妆!”
简瑶含着笑,耐心地听着他的讲述。
因为有了自己喜欢的事,有了梦想,陆臻整个人好像都在发光,这样的他……格外帅气。
男人的吸引力只会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他的容貌气质,二是他品格,三是他的事业。
兼而有之的男人,这个世界上少之又少。
堪堪陆臻占全了,至少,在简瑶心目中,他占全了。
“你会成功的。”她鼓励他:“化妆技术蛮不错。”
陆臻用力点头,激动地抓住她的手:“谢谢你!”
简瑶的心猛地一动,立刻将手缩了回来,别开脑袋,不自然地说:“有话说话,别拉拉扯扯。”
陆臻不好意思地说:“那……我就不打扰你了。”
简瑶继续高冷地调弦,没搭理他,陆臻站起身,犹豫了一下,磨磨蹭蹭地离开了。
二十分钟后,演出开始,简瑶拎着吉他走上了舞台。
台下的观众还有乐队少年们看见她,差点笑喷了:“哈哈哈哈,简爷,你是有多想不开,化这种幼儿园小孩的舞台妆。”
“你还点美人痣,搞什么飞机哈哈哈!”
“我的妈呀,大晚上的干嘛想不开出来吓人。”
……
简瑶自然也不甘示弱,反驳道:“你们是看我啊还是听音乐啊,要听音乐就安静地好好听,不听就走,老娘还不伺候呢!”
男孩们的嘲笑声小了些。
简瑶开始唱歌了,悠扬动人的调子里,依稀还能听见人群中有男孩们低声的嬉笑。
而台上的女孩似乎毫不在意,她性子本就洒脱,只要自己喜欢的,从不会在意别人的目光。
但她不曾想到,陆臻根本没有离开。
他一个人隐身于酒吧角落的阴影处,眼睁睁地看着她顶着他的妆上了台,听着周围这些家伙的讥笑与嘲讽……
陆臻的手攥紧了拳头,因为太过用力,以至于全身都在微微颤抖。
简瑶不曾知道,这一刻,她成了他眼底唯一的月光。
至此往后,陆臻为她献上了奉上了一生的勇猛与忠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