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烫头了?”
“是呀,二姐领我去烫的。还给我定做一件旗袍,不过要等几天才能做好呢。”
“二姐对你真好。我媳妇讨人喜欢。”
“那你喜欢我吗?”
“这还用问吗?”
“那你说出来啊,我要听你说。”
巩义深情地望着怀里的吴冰,打量她的脸,目光从眉毛移到眼睛,再到鼻子,最后锁定在她的湿润的嘴唇上。
星星在眨眼,青春在放肆。
他抱起吴冰回到房间。把她扔在床上,自己脱去衣服。
他趴在她的耳边轻轻地说,
“我爱你!”
“我也爱你!呜…”吴冰的眼睛湿润了。
他的回答超出了她的期待,这是她人生中第一次听到这三个字,还是从她男神的嘴里说出的,说给她一个人听的。
自古小别胜新婚,果然。
第二天,他们醒了。
吴冰伸个懒腰,挠挠头发。哎呀,新发型,弯弯的刘海全没了,只剩下乱蓬蓬的一团。
巩义笑了,他觉得她头发乱蓬蓬的样子比什么发型都可爱。他伸手把她的头发扑棱得更乱了。
“哎呀,我的刘海完蛋了。”吴冰叫着,也伸手拨弄他的头发。两个人像个孩子似的玩闹了一会儿。
起床梳洗打扮,他们准备今天就返回吴家村。虽然二姐、二姐夫热情招待,但也不宜呆太久。
还有一个着急的原因是,回去练骑马,早日穿越回去。巩义有好多事等着办呢。
穿越回去的第一件事,他要和吴冰去民政局扯个证。第二件事是继续拍戏。第三件事还要补办一个婚礼给吴冰,只请亲戚朋友的那种婚礼。
此外,巩义还欠吴冰一个大钻戒。在吴家村求婚那晚,他拿不出来。吴冰现在手上带的是吴四小姐的金戒指。
说起结婚,这些年巩义一直单身,好像习惯了单身生活。但是现在不同了,他更喜欢有媳妇的生活。
在外人看来,演员这个职业,会有很多异性围绕在身边。事实上,很少有女人能靠近巩义的生活。他的姐姐兼经纪人兼保姆,将他保护得太好了。
他和其他打工仔一样,甚至比打工仔生活得更冷清。从饮食到运动到生活习惯都需要严格自律,巩义好多年都没吃过一顿饱饭了。
这次穿越,是脱离保护的日子。很自在,很快乐。他不仅没有损失什么,还一毛钱没花白捡了一个漂亮媳妇。